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请注意 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啦!

淮河晨刊 2021-05-27 08: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靳瑾通讯员张志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龄基础养老金增加啦!淮河晨刊记者昨天从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对全市65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全市43万余名老年人因此受益。

根据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出的通知,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去年年底前年满65周岁至74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年满75周岁到84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元;年满85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10元。“这是在原基础上加发的高龄基础养老金,从今年6月1日开始计算,当月发放到位。”市人社局养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计算年龄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凡是去年底前年满65周岁的参保老年居民,都可以享受该政策。以后达到相应年龄的,从到龄次年的1月1日起,按照相应标准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

据统计,目前全市符合政策的老年居民共有43.32万人,其中市区9.3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超年限缴费增发养老金、高龄基础养老金,到龄后享受待遇与个人选择的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缴费年限直接挂钩。而此次高龄基础养老金的增加,蚌埠市属于首次。”该负责人介绍,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市辖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各县由县财政自行承担。

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是为了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从今年开始,蚌埠市还将建立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不仅达到年龄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此后还会按照经济发展适当调整,让更多人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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