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交警部门严查“失驾”违法行为

淮河晨刊 2021-03-17 08: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沛)近年来,蚌埠市交警部门加大对“失驾”人员的查处力度。而在查处过程中发现,仍然有一些“失驾”人员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开车,以身试法。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超速、涉酒、毒驾等违法被注销、吊销、暂扣、扣留期间,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也就是说,驾驶证一旦被注销、吊销或者被暂扣,在未重新获得驾照前,是不能开车上路的。“前段时间,交警部门公布了一起案例,交警在追查一辆改装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处于‘失驾’期间,却多次驾车,还在网络平台上发布驾车视频。经查后,交警部门对陈某的多项违法行为,处以1700元罚款、记6分。并通过该案例的公布以及陈某的现身说法,提醒广大‘失驾’人员切勿以身试法。”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然而,该案例发布没多久,交警又查处了一名“失驾”人员。

据介绍,该“失驾”人员杜某某于2018年9月13日因醉驾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其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今年1月,交警部门接网友举报,杜某某偶有驾车行为。通过信息研判,交警部门发现,杜某某确实存在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3月12日,杜某某再次驾驶车辆上路。执勤交警立即出动,将其查获。

随着交警部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酒后驾车整治力度的持续加大,每年都有大量人员因涉酒、涉毒驾驶等被暂扣、吊销驾驶证。但是,有部分人仍然心存侥幸、知法犯法,无证或使用假证等继续驾驶机动车,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表示,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失驾”人员驾车路遇交警执勤,就会心虚,为了逃避交警检查,而发生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甚至冲卡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还将按照无证驾驶拒赔,这也给后续的经济赔偿带来了难度。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失驾”期间,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碰方向盘,交警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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