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往楼下扔煤气罐获刑
本报讯蚌埠市民方某因所在单位让其内退,导致心理失衡,竟通过向楼下抛掷煤气罐、砖头等杂物的方式来发泄不满情绪(本报曾报道)。记者2月25日从蚌埠市蚌山区法院获悉,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2020年7月3日晚8时,蚌埠市经开区蓝天城小区内,一个儿童摇摇车突然从天而降,砸在小区10号楼下面,此处正是居民前往10号楼的必经之路。所幸当时没有人在楼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事件发生后,社区居民立刻报警,并称该栋楼经常有高空抛物,甚至还坠落过煤气罐。接警后,辖区航华派出所民警展开走访调查,查找涉案嫌疑人员。经查,警方最终锁定方某有作案嫌疑。
经讯问,方某对自己于2020年7月3日晚从所住单元楼楼顶往下抛掷儿童摇摇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方某交代,他2019年因所在单位让其内退,导致自己心理失衡,以致通过向楼下抛掷杂物的方式来发泄不满情绪。他曾经多次从所住楼层及单元楼顶往下抛掷杂物,包括煤气罐、砖头等。
蚌埠警方对方某按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蚌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高空抛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方某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有较大危害性,不宜判处缓刑。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彭佳佳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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