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度职工社保缴费标准公布 灵活就业人员经申请可暂按604元/月标准缴费

淮河晨刊 2021-01-05 08:2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靳瑾通讯员廖传露)新年伊始,许多标准都面临调整。市人社局也于日前公布了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一档调整为655元/月;确有困难的话,可经申请后暂按2019年的604元/月标准缴费。

根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在去年底发布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将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455.24元/月作为核定2020年度全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具体说来,上限16365.72元,下限则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017.01元。按照这一标准,包括三县在内,蚌埠市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职工大病救助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的2020年度社会保险也有了调整标准。昨天下午,蚌埠市一社区工作人员就特地在业主群中发出通知:“2021年医保和养老缴费标准有变动,请个体缴费人员存够金额,以免扣费不成功影响使用。”

首先是灵活就业人员。该类人群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分为八档,一档为655元/月,二档为873元/月,三档为1092元/月,四档为1637元/月,五档为2183元/月,六档为2728元/月,七档为3273元/月。若参保人确有困难,经申请后也可暂时按照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017.01元缴费,即604元/月。从今年1月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个人月缴费基数60%确定,即缴费基数为3273.14元,费率为6%,即197元/月;大病救助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455.24元/月的0.35%缴纳,即19元/月,共计216元/月。“因为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灵活就业人员确有困难的话,经申请后仍可暂时沿用每月604元的标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第二类是单位职工大病救助缴费标准,以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455.24元/月为依据。今年1月起,参保单位缴纳大病救助保险费由17.6元/月调整为19元/月。其中单位缴纳12元/月,个人缴纳7元/月。

还有全市数十万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账户划拨标准。在缴费标准调整的同时,部分群体的个人账户金额也增加了。以本市2020年度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4155.24元/月为依据,今年1月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分别为:单建统筹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标准由122.91元/月调整为124.66元/月,增加了1.75元;统账结合单位70岁以下(含70岁)单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金额由143.4元/月调整为145.43元/月,增加了2.03元;70岁以上单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金额由155.69元/月调整为157.9元,增加了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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