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叮嘱大安全 交警部门向社会发布交通安全提示

淮河晨刊 2020-12-28 08: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沛)“骑摩托车要戴好头盔!”“过马路得看红绿灯!”寒冷冬日,正在交通指挥一线的交警们贴心叮咛。近日,蚌埠交警部门向社会发布了交通安全提示。

据统计分析表明,冬季是交通事故的多发期,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失惨重。对此,交警部门针对酒驾、一盔一带、行车规范等作出了相关提示。

近年来,交警部门对酒驾行为零容忍。交警部门提示,酒后不驾车不骑车。饮酒会导致人视力下降、视野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行动迟缓,甚至出现脱水、恶心等反应,且会降低睡眠质量,严重影响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车、骑车出行前切勿饮酒,谨防危险发生。此外,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和酒驾、醉驾机动车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

今年4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全国各地开展。对于“一盔一带”,交警部门提示,驾乘车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可减少车辆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和翻滚时驾乘人员的死亡率。车辆在发生碰撞时会急速停顿,安全带可以把驾乘人员牢牢地固定在座椅上,不会因惯性而向前冲。驾车出行时,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所有驾乘人员都必须系好安全带。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得坐在车厢栏板上或者站立。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机动车副驾驶座位。同时,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且应在非机动车道内或在没有划分出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靠车行道的右侧骑行,严禁逆行。不得在非机动车上安装或者使用遮阳雨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针对分心驾驶行为,交警部门提示,驾车、骑车、走路时需专心致志,不玩手机,保持注意力。骑车时接到电话或微信,必须回复时,应将车辆临时停放至路边安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操作。不得有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骑车、步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不闯红灯遵守法规。交警部门提示,驾车、骑车、步行都时刻要牢记交通法规,行至路口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红灯时段通行。驾车、骑车转弯时应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向左转弯时应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遇红灯亮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交通标志和标线,依规通行,确保安全。

控制车速,切莫太快。交警部门提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要遵守限行公告。电动自行车骑行车速不应大于25公里/小时。骑车临近路口停止线及转弯前都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另外,行驶时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时,应当主动避让(此种情况下产生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消除)。工程机械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或者滑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大家共同倡导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以实际行动助力美好蚌埠建设,共同营造更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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