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往事成云烟 网红小区变平静 第二届业委会选举成功已经“上岗”
荣盛·碧水湾小区。小区内景。本报记者陈瑶文/图
小区里业主与物业的话题,一直关注度居高不下。几年来,荣盛·碧水湾小区因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的纠葛而话题不断,由此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成为了“网红小区”。今年,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任期已满,第二届业委会的选举程序随即启动。最近,新一届业委会已经正式成立。那些遗留的历史问题都能解决吗?
新一届业委会已经上岗
今年10月底,荣盛·碧水湾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从今年5月,第一届业委会任期期满后,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相关资料送达所在社区、街道、住建局,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公告公示、入户调查及投票、公开唱票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荣盛·碧水湾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8号楼单元门出了故障,请物业尽快去现场处理。”“请业主不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不要乱按按钮。”……自从被选举为第二届业委会主任后,徐进每天从早到晚都在关注小区的一举一动,监督物业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并协助物业顺利解决问题、完成工作,这成了他每天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这届业委会一共9个人,都是居民一张张选票选出来的。大家既然站出来参加选举,想法也很明确,就是出来为小区做事的,这么多双眼睛都看着咱们呢,不能糊弄。”徐进说,除了监督物业,业委会还有很多其他事项,比如公共维修基金怎么用?公共收益怎么分配?电梯维保怎么解决?地下车库怎么维护?等等,都要一项一项推进。
经过一个多月的熟悉与磨合,新一届业委会的工作已逐步进入正轨。徐进说,从12月5日开始,业委会要组织全体居民进行新一轮的投票。这也是为了解决长久以来一直悬而未决的一个问题——小区物业的名分。
新一届的业委会要代表全体业主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目前计划是签一年,一年后是否续聘,要视当时物业的表现而定。在签署合同前,业委会要把合同内容向业主公示,并获得大部分业主的同意才可以签署合同。
昨日恩怨已是前尘往事
目前服务于荣盛·碧水湾小区的荣盛物业碧水湾项目部(老物业)当年是和开发商签订了服务合同,是小区的前置物业。
2017年4月,碧水湾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正式成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业委会成立的那天起,物业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就终止了。小区业委会以物业合同失效和老物业服务不令人满意为由,要求公开选聘新物业。
2018年3月中旬,小区第一届业委会贴出公告,称在民意调查中超过一半的业主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当月,碧水蓝天社区居委会也在小区贴出告示,公开征集居民意见,并且表示,接到了群众反映,业委会在征询民意的过程中存在模糊概念、误导,甚至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其进行的民意调查并不公平、公正。
第一届业委会很快和一家新的物业公司签了服务合同。但2018年4月2日,在市众信公证处的监督公证下,居委会组织的民意调查结果公布,有超过半数的居民同意荣盛物业(老物业)继续服务该小区。新物业要进驻小区、老物业不愿离开;新物业有法律合同的支持,老物业有大多数业主的支持。新老物业曾在小区里当面交锋,“门前对峙”的局面轰动一时。
老物业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一直得不到解决,于是双方对簿公堂,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都当了一把原告,同样也都成为过被告。
今年5月13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向荣盛物业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2020年6月15日前退出荣盛·碧水湾小区,并同时向小区业委会移交竣工总平面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司法处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实早在去年5月27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已经对碧水湾第一届业委会作为原告起诉老物业的诉讼作出了判决。
当时,蚌山区人民法院已经确认,小区开发商和老物业签署的《蚌埠荣盛碧水湾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2017年4月25日终止。
在判决内容中,蚌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蚌埠荣盛·碧水湾小区并同时向原告荣盛·碧水湾业主委员会移交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今年夏天,小区的南门小广场上拉出了“碧水湾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投票点”的横幅,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的组织下,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成立了小区第二届业委会。
三方方向一致,小区恢复平静
当初,物业和业委会大有“势不两立”,到如今和业委会、物业、社区的关系和谐,小区恢复了宁静。
小区物业的相关负责人称,一切工作的推进,离不开三方的共同努力。“如果业主不认可,业委会和社区不支持、不协助,我们做得再到位,也没用。”
新一届业委会主任徐进也认为:“业委会不是一个决策机构,而是广大业主意见的执行机构,真正对小区事务作出决定的,只有全体业主。在多方关系中,业委会需要监督、协助物业工作,而物业要服务业主,业委会和物业一并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业主的监督。”
物业和业委会的想法也得到了社区的认同。碧水蓝天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刘玉华认为,小区管理得好,社区、业委会、物业这三驾马车必须方向一致,业委会成员一定要团结,而且不能有私心,业委会做任何事,流程必须规范,凡事按规章制度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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