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拾”手机不归还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捡拾物品蓄意占有将受到法律制裁

淮河晨刊 2020-10-27 08: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昂通讯员赵普)不要认为捡到的物品就是自己的,一时的贪念如果触犯了法律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10月23日,曹老集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的违法人员,及时追回了被盗的物品。

吕女士是曹老集某超市的一名收银员,五天前,吕女士报警称自己的手机被盗,曹老集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经了解,当天上午,正在超市负责收银的吕女士,顺手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了身边的收银台上。仅仅几分钟之后,准备看手机的吕女士却怎么也找不到手机了,吕女士用同事的手机给自己手机打电话,发现已经关机,这才意识到手机可能被盗,经调取店里监控,发现手机被一名女子拿走了,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到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了超市内部的监控录像,发现当天上午9时许,一中年女子在收银台结账后取走所购物品时,顺手将收银台的一部手机拿走,经吕女士辨认,该部被拿走的手机正是自己丢失的,民警根据嫌疑女子的行走路线进行追踪,在确认女子活动范围后,曹老集派出所民警将案情及女子活动轨迹视频提供给了市公安局淮上分局合成作战室,请求协助查找线索。

市公安局淮上分局合成作战室根据曹老集派出所民警提供的线索,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王某。10月23日上午,民警持传唤证依法将王某传唤至曹老集派出所,见到民警的王某,不断地说手机是自己捡来的,不是偷来的,为了查明情况,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仔细询问。王某是蚌埠市区人,当天上午,王某和自己一个亲戚来到曹老集某超市购物,在收银台付款时,两人均用手机微信扫码支付的购物款,其亲戚先行支付离开后,王某看到收银台上的一部手机,误以为是自己亲戚落下的,出超市后经确认并不是其亲戚的手机,王某便想肯定也是某位顾客落下的,自己是捡的,不是偷的,于是王某便将手机关机,准备拿回去给家里的老人用。

据民警了解,王某家庭生活殷实,当听到民警告知其行为涉嫌盗窃时,王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说道:“我以为手机只是捡到的,不会违法,都怪我起了贪心,爱占小便宜,希望民警能从轻处理我”,虽然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取得了吕女士的谅解,但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经鉴定,被盗手机目前的市场价值为500余元,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面对选择,请多点理智,即便在公共场所捡到物品,也要及时上交至场所管理人员或者寻求公安帮助,否则蓄意占有便可能构成侵占,同时,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防范意识,切实保管好手机、现金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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