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 管好电动车 □吕兴元
8月4日《淮河晨刊》刊载《电动车不能如此“任性”停放》,道出了一些小区电动车车主哪里方便车往哪里停、私拉电线引发火灾等问题。
早前,7月23日贵刊发表《骑电瓶车上楼人车坠落电梯井》一文,报道了香榭兰庭政府回购小区12号楼1单元一未成年人,准备骑着电瓶车从一层搭乘电梯回家,因车子失控撞开电梯门,连人带车掉进电梯井落到负二层的事件。
毋庸置疑,电动车使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然成为一些居民小区文明创建与社会治理工作中碰到的“老大难”。
剖析电动车使用与管理中诸多问题的成因,大致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一些业主讲文明、讲公德、讲安全的意识弱化。心中唯我独大、唯我独尊,万事单求自己省事、只图个人方便,全然不顾因乱停乱放而堵了路、占了道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也不思预防与避免因私拉充电线可能造成火灾、触电等事故。二是,一些小区物业的服务观念淡薄。有的管理不规范,缺乏足够的巡查力量与严格的责任制,监控设备不完善,摄像头“有眼无珠”,甚至根本就没有配置监控设备,令居民对物业管理的信任度与安全感下降,只好把电动车带回家;有的没有提供充电桩等充电电源与设备,业主只能回家或“空中飞线”解决电力续供问题,既不方便,又不安全,也不美观;有的提供给业主的为露天停放场地,不能避风挡雨遮尘,还可能遭受乱堆乱放杂物的排挤,对此部分车主无法接受;有的虽有合适的停放场所,但收取的管理费用偏高,致使车主要么乱停乱放、要么冒险费力将车带回家。
事实上,电动车凭借价格较为适中、使用较为便捷等优势,稳居于许多家庭交通代步工具的首选。围绕着电动车的服务与管理,着实事关千家万户。可见,确有必要以物业为责任主体,从提升服务与管理质量入手,有针对性地解决电动车使用与管理中的难题。首先,设立必要的停车场所。在小区内,电动车应与摩托车一并拥有统一设置、统一规范管理的停放场所,并配建挡雨棚,打造干净整洁的停放环境,从根本上解决无处停放的问题。其次,配齐必要的充电设施。人要吃饭,车要充电。小区里应配置充电桩等充电保障设施,为业主提供既符合安全要求、又不设时限的充电服务,有效预防“高空飞线”所潜在的安全隐患。再如,完善必要的监控条件。加强小区监控等技防措施,已有的监控应正常“上岗”,没有配备监控的应配备到位;同时,完备并落实物业巡查制度,确保技防与人防措施不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使业主对物业放心,对小区安全充满信心。还有,建立必要的收费制度。本着“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的精神,小区物业与业主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就按成本价收取充电费用等事项达成共识、形成公约,以体现公开公平原则,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小区治理的可持续。
破解难题,关键在人;心中有爱,一路花开。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蚌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要求,履职尽责、综合施策,将小区电动车使用与管理纳入文明创建与社会治理的“大盘子”,加大关注和投入力度,主动帮助解难事、办实事;有力指导与督促小区物业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对号入座”补服务的短板,想方设法强管理的弱项;耐心教育与引导小区业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小区治理与物业管理,争做主人翁与文明人,常怀律己之心与爱人之心。如此,方能多方齐心、心想事成,使电动车使用与管理步入良性循环轨道,让大家从小区治理与建设中同受教益、共享成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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