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可别姓了“私” □梁诗韵

淮河晨刊 2020-08-11 09:04 大字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逐年递增,如何停车成了广大车主的“老大难”问题。为了缓解市民出行停车难的问题,蚌埠市交管部门在一些不影响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的道路上施划了大量停车位,解决市民停车难、城市乱停车等问题。然而,一些沿街商铺用锥桶、共享车辆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导致不少开私家车的市民无处停车。(《淮河晨刊》8月7日)

侵占公共停车位现象,是蚌埠市交通出行中的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多年来相关部门设法解决、百姓热切期盼的问题。尤其在老城区,人口居多,汽车保有量又突飞猛进,停车场和停车位显得捉襟见肘的情况下,越来越多人跟风,将门前屋后的公共停车位“私有化”。地锁、废弃摩托车、自行车、三轮板车、花盆、人字梯、锥形桶……圈占停车位的方式,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公共停车位是市政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不容私占。蚌埠市一些路段本来停车位就少,停车很不方便,加上沿街店铺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随意占用公共车位,这种行为很让人气愤,如果任由其泛滥,公共停车位只会减少不会增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停车难”。城管、交警等部门为解决市民停车难而付出的一片苦心,岂不是付之东流了?

针对侵占公共停车位这一乱象,相关部门一般采取的做法是对商家或居民进行劝导,要求其自行整改,如果不进行整改,他们将联合执法部门,对障碍物进行没收或者强制拆除。相比违法成本极低的圈占行为,部门的处理方式则显得十分被动,又费时费力。的确,整治圈占公共停车位不容易,苦口婆心地劝说,换来的是当面应承背后敷衍,毫无“悔意”,若再碰上“不认账”的,想说理都没处说;而没收的障碍物,要么廉价,要么是废品,对方毫无“痛感”,待执法者一走,再放个其他东西,一样占着。

权利和义务相对存在,作为公共资源的停车位,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临街商户,有使用车位的权利,自然也有遵守使用规则、维护使用秩序的义务。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最终损害的仍是自己的利益。试想,如若每家商户门前的车位都满是障碍物,又或者被他人长期占据,有多少顾客还会愿意上门。所以,当权利和义务发生不对等时,就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如何锁住侵占公共资源之手?笔者认为,其一,监管不能仅仅止于事后治理,更要在预防和控制上下功夫。通过向民众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提高治理效率等措施实现全面监管;其二,要让圈占停车位者付出较大成本。当前,垃圾分类正在很多地方强制实施,有的地方已经出台政策,垃圾不进行分类投放将会受到处罚。我们的城市是否也能借鉴这样的处罚手段,如果对强占停车位,乃至强占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处罚,是否能激起公众对公共资源的“敬畏之心”,从而斩断这些伸向公共资源的手呢?

“停车难”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城市发展中的一大难题,市中心停车资源有限,公共免费停车位的相对数量更少。因此,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临街商家不擅自占用车位,驾驶者做到文明停车,大家携起手来,才能共同打造一个和谐的停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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