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人群可享困难职工帮扶救助 市总工会印发《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暂行)》

蚌埠日报 2020-03-29 07: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春怡通讯员龙德红)日前,市总工会印发《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暂行)》,明确了帮扶救助的范围、困难职工建档和退档要求、帮扶救助项目及标准、帮扶救助工作程序等,规范了保障措施、帮扶流程。《办法》自3月30日起施行,从制度上实现了帮扶救助工作的精准化和常态化。

据了解,市区范围内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在职困难职工家庭,下岗、转岗、分流、失业困难职工家庭,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工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困难农民工家庭,符合认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工会建档帮扶。此次帮扶对象被细分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其它原因致困户以及困难农民工五类,为后续实施精准帮扶、分类施策打好基础。帮扶资金的使用和发放坚持“依档帮扶,因困施助,实名制发放”的原则,做到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同时,《办法》规范了退档程序,实现精准退出,严格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在帮扶救助项目上,市总工会制订了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三个大项。助学救助按照当年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则根据家庭月人均收入制订救助标准。生活救助方面,家庭月人均600元及以下,全年生活救助不高于7200元;家庭月人均601—900元,全年生活救助不高于6600元。医疗救助方面,家庭月人均600元以下,救助标准为家庭自付医药费的90%,一个结算年内20000元封顶;家庭月人均601—900元,救助标准为家庭自付医药费的80%,一个结算年内18000元封顶。需要注意的是,《办法》中涉及的城市低保标准目前为每户人均600元/月,该标准将随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保标准而调整。此外,市总工会还将免费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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