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引市民热议
本报讯(记者苗成韬)10月22日,本报刊登了《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并通过全媒体刊发了相关稿件,引起广大市民和网友热议。
“大力支持!”“功在千秋!”“虽然会有些麻烦,但是不能为了自己方便,而不给后人留下一片净土。”……打开“蚌埠发布”微信公众号、“蚌埠日报”微信公众号后台,网友的留言不断。“垃圾分类可以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保护环境,应该早日实行。”网友“BONES”表示,“当下,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实行垃圾强制分类,我们蚌埠市虽然垃圾分类工作启动得早,街头巷尾的分类垃圾桶也有不少,但是离真正践行还有着不短的距离。希望未来,蚌埠市通过法律,真正能把垃圾分类推行下去,提升咱们蚌埠市的城市品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产生的垃圾越来越多。实施垃圾分类,可以更好地回收可利用的资源,处理废弃资源。这是一种绿色环保的做法,我很支持。”市民王东磊说,“不少城市已经陆续开始推行垃圾强制分类,看到我们蚌埠市如今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出台相关法律,我觉得非常好,这是城市管理理念进步的体现。”
对于《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具体内容,一些市民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草案修改稿》表明条例于明年7月1日实施,如果条例顺利通过的话,那么,距离实施只有8个多月的时间了。”市民张云锦通过拨打晨刊热线告诉记者,“在这8个多月的时间里,我觉得相关部门应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发动宣传教育,提前教会我们市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否则,等到条例正式实施后,可能很多市民会因为垃圾分类问题导致违法违规,到时候也会给执法部门带来难题。”
张云锦说,“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好这8个多月的过渡期。让市民提前了解和适应垃圾分类,这样法规生效后,执行起来才会更加顺畅。”
市民卢玲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对于我们年纪偏大的中老年人来说,想要一下子学会垃圾分类,有一定的难度,最好现在就能安排志愿者进行指导,或者请一些志愿者来给我们进行垃圾分类知识讲座。这样法规实施的时候,我们才不会手忙脚乱。”
此外,卢玲还表示,“我了解到,不少地方在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时,都会安排志愿者在垃圾桶旁边进行分类指导,如果垃圾分类做得好,社区还会予以居民一定的奖励,法规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非常人性化。希望我们的条例在施行后,也能做到‘刚柔并济’。”
“蚌埠市的分类垃圾桶有很多,但是一直存在执行难问题。我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处罚措施,强制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二是在后端垃圾处理方面,缺少成熟的处理设施,可以对垃圾分类处理,真正达到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市民张莉莉表示,“如今条例中既规定了处罚措施,也明确了一定要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我觉得这非常好。只要严格执行,相信蚌埠市一定能把垃圾分类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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