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消愁愁更愁酒后驾车领刑罚

新安晚报 2019-10-21 10:42 大字

本报讯“我真地知道错了!这件事情发生以后,身边所有人都对我冷嘲热讽,我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无论什么原因,我都不应该酒后开车!”庭审现场,年轻的小伙子周某深深地低下了头。

现年30岁的周某年轻帅气,自己经营了一个小型养鸡场。因为感情不和,他和妻子于不久前解除了婚姻关系,心情极端郁闷的他于7月7日晚上在蚌埠怀远的一家饭店里借酒消愁,从晚上一直喝到次日凌晨。想着凌晨时分交警都在休息,没人查酒驾,周某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自己的小汽车,在沿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荷花园小区门前路段时,与同向行驶在快车道上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三轮车侧翻在地,驾驶员吴某被困车内。周某急忙上前查看吴某伤情,要马上送吴某就医,并提出赔偿吴某1万元私了此事。但吴某不同意,并坚持报警,周某在原地等待警察到来。交警勘测完现场后将周某带到医院抽血检测。经鉴定,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

事后,经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鉴定,周某酒后驾车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未按规定车道通行,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周某也真诚悔过并支付吴某医药费及其他费用42500元,取得了吴某的谅解。

经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周某拘役1个月15天,并处罚金3000元。周某当庭表示认罪,不再上诉。陈冬林陈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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