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炼之余别丢了文明
一支健身队伍行走在淮河文化广场附近的人行道上。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人们更注重保健养生,勤于锻炼身体。公园、小区、街头、体育场,很多地方都安装了方便居民锻炼的健身器材,各种各样的锻炼项目丰富着大伙的日常生活。然而,部分居民在锻炼身体时存在诸多不文明行为,破坏了良好的环境,引发各种矛盾,随之而来的争议也层出不穷。
带着音响暴走噪音有点扰民
动感的音乐、激昂的口号、有力的步伐、整齐的队伍,在龙子湖公园、淮河文化广场、市民广场等地,无论是寒冬酷暑,每到傍晚时分总能看到一群群“行色匆匆”队伍,多则一两百人,少则二三十人,在道路上健步如飞,行进速度之快让人叹为观止。为了看清旗帜上的标语,记者甚至要一路小跑才能勉强跟得上。
9月21日下午4时许,天色尚早,张公山公园北门附近,两面暴走团的大旗已经分别插在了草地上或者喷水池里,身穿不同颜色服装的队员正陆续向自己的队旗靠拢。“除了下大雨,每晚都准时在这儿集合,围着张公山走。有时候也会从南门那儿走出去,不一会儿就转回来了,走得特别快。”一名正在附近做保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多数时候,这些暴走团算得上“文明锻炼”,“地上干干净净,不会留下废纸、垃圾袋。喇叭一路唱着歌,其他游客会嫌吵,不过对我们没啥影响。”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一名四五十岁的队员拎着音箱也来到现场,在自家队旗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下休息、聊天。“我们全程都走在人行道上,很安全,也不妨碍交通。”见记者对这项运动感兴趣,一位女队员热情地上前招呼。她表示,如果说几年前暴走团还存在占据非机动车道等“不规范行为”,但如今已经非常正规,“走人行道、看红绿灯,不影响别人。走到一半累了,随时可以退下来,非常好的一种运动方式。”
不多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有暴走团率先行动起来,队伍从记者身边一溜烟走过,速度之快让人自叹不如。仅仅是拿出手机点开照相功能的工夫,再抬头只能看见他们的背景。记者注意到,由于队员们速度不一,导致队伍拖得很长,为了照顾落在后方的队友,手提式音箱开得震耳欲聋,往往队伍早已消失在视线中,音乐犹在耳畔回响。“一群人每天晚上从你家楼下喊着口号经过,还是挺招人烦的。”家住金厦花园的市民邵永城说,自己也曾加入过暴走团,却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理由便是噪音扰民,“家里有老人、小孩,晚上睡得早,楼下一会儿是高音喇叭,一会儿又是口号声,难免惹人烦。”
广场上甩鞭行人纷纷绕道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甩鞭子成为少数市民青睐的健身方式。在津浦大塘公园、淮河文化广场等处,经常能看见这群甩着鞭子的健身爱好者。
在宝龙城市广场东侧,一名挥舞长鞭的中年男性站在草坪中央,一把一米多长的鞭子在他手里被舞得虎虎生风,颇具“声势”。记者注意到,长鞭由皮革制成,靠近柄把的地方则套着金属环,抡起来破空声很是明晰。有的长鞭还配有陀螺,持鞭者每一发力,“啪啪”响声类似爆竹。记者注意到,尽管距离人行道有一段距离,但行人走到这里时还是不由自主地绕道躲避,宁愿走出个“U”字形,也不愿意和长鞭“面对面”。
“到公园里找个没人的地方练不是更好吗?这儿虽说是广场,但人来人往,看着就蛮吓人。你对自己的技术有信心,别人心里却没底。”对于这些危险的锻炼方式,很多市民都表示不支持。市民胡先生称,有次自己带着孩子在蚌埠大剧院附近散步时,就遇到几名玩陀螺的市民。那会儿孩子刚上小学,兴冲冲地就要上前瞧个仔细,被他一把拉住。胡先生说:“鞭子那么长,他挥舞着鞭子跟着陀螺移动,地上的草都被削掉一层。万一一个不注意,打到别人身上怎么办?毕竟是公共场所,应该顾及一下他人的感受。”
能不能制止这项简单粗暴的锻炼方式?记者对此也曾咨询过青年派出所社区民警李仁强。他表示,“在公共场所锻炼是市民的权利,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甩鞭子,我们只能努力做好劝解工作,引导他们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锻炼,多顾及他人的感受。”
碰撞健身“一身轻”可怜小树遭了秧
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拍打身体,也是老年人经常选择的健身方式。在津浦大塘公园南门处,几乎从早到晚都聚集着锻炼的市民,在他们当中,这种用后背使劲撞树的锻炼方式十分常见。
近日,记者在公园看到,一名老年人将自己脱下的外套简单缠绕在树上,用背不停地撞树。他告诉记者,“背撞树”这种锻炼方法能够达到刺激穴位、治病保健的效果,而且不受场地和健身器材的限制,只要有树随时就可以锻炼,“练半个小时,全身轻松。除了下雨,我每天都过来,一天不练就感觉浑身难受。”
“小树摇身一变,成了‘健身器材’。有的人不撞主干,专门往旁枝撞,自己开心了,可怜了这些树,被撞得哗哗响。”同样是长期在公园锻炼的老年人,市民陈先生对于这种行为很不认同。他说,这种锻炼方式影响小树生长,损害了公共财物。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分子,市民应该主动爱护树木,而不是去破坏绿化。
“可以甩响鞭,但不能影响他人;可以暴走,但不能噪音扰民;可以捶背,但不能甩开公德。锻炼的目的是为了健康,但只图自己一时高兴,不顾及他人感受,显然不可取。”市文明办道德科工作人员孙勇认为,对于在健身中存在的种种不文明行为,除了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刚性约束,社会引导和宣传教育也十分重要。不久前,蚌埠市出台《蚌埠市公共文明行为八条》,其中明确将“锻炼勿扰民”列为一种文明行为,成为市民道德素养的日常体现。孙勇表示,市民要加强自律,尤其是诸如广场舞、暴走团等团体,更要加强内部管理,使健身过程更加规范。在强身健体的同时,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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