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特别关注 一问到底

淮河晨刊 2019-09-09 13:32 大字

网友“千里淮河”咨询:我在蚌埠居住、滁州工作,也是滁州市户口,在蚌埠市买的二手房88平方米,原房主(住外地)委托他人全权办理过户手续(有公证委托书),我现在办理过户还要原房主到场吗?我是首套房,房子现在已满两年过户时要哪些手续?各种税金是多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网友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如原房主已办理了公证委托书,委托事项明确,受托人与买方按照公证委托事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和购房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费80元/本。涉及税收问题建议咨询税务部门。

市税务局回复:网友您好,不需要房主到场。卖方受托人需携带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委托书、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如果办理了土地证需带土地证原件);买方需夫妻双方到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未婚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根据你的情况,税务税费方面:卖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或差额20%征收。买方契税,如果是首套房需缴纳1%契税,如果是第二套住房需缴纳1%契税,如果是三套及以上住房需缴纳3%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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