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公告

蚌埠日报 2019-09-02 07:27 大字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请禹会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乡镇(社区)申请补缴(符合规定的,请尽早办理)。

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和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档案由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档案由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申请单位:户籍所在乡镇(社区)。

此项工作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来办理后果将由个人承担。

蚌埠市禹会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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