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油烟”的关键在执法必严 □云 彬

淮河晨刊 2019-08-28 08:11 大字

近期,淮河晨刊连续替市民“声讨”油烟扰民的餐馆饭店,这些市民可谓“苦油烟久矣”。其苦情让人触目惊心,数户居民已经到了有家难归的地步,房子宁肯闲置再去租房买房也不愿回到自己的“老家”——实在忍受不了油烟的强烈气味和空调室外机等产生的噪声。而饭店的餐厨垃圾和污水堵塞小区下水道,污染小区环境同样让小区居民无法忍受。

这样严重的状况,再说是“油烟扰民”似乎已是“轻描淡写”,准确地说,已是“油烟害民”了。而之所以出现如此严重的状况,在笔者看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还是“执法不严”。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城管条例》)是蚌埠市获得立法权后制订的第三部实体法,是蚌埠市的城市管理、文明城市建设重要的法律保障。从此,蚌埠市的城市管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法治轨道。《城管条例》对油烟、噪声扰民,餐厨垃圾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都有明确的罚则。真要是严格执法(执罚),绝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环境污染,甚至逼得居民有家难归的现象。

请看,《城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餐饮经营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餐饮业总体布局规划要求;(二)所在建筑物具备专用烟道等污染防治条件;(三)油烟排放口、机械通风口等设计符合建筑标准规范和环境污染防治要求;(四)与相邻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建筑物边界的水平距离十米以上,且其朝向应当避开可能受到影响的建筑物。违反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对噪声、乱倒餐厨垃圾、乱泼污水行为,《城管条例》亦有明确处罚规定,限于篇幅,读者可以自行查阅。

试想,如果真是严格执法,淮河晨刊上报道的那些饭店,哪家不够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取个中位数,平均每次罚三万,他还敢不安装除烟设备或者有设备不开?如果阳奉阴违对待执法人员,可以让他直接关门整治。而执法人员真想严格执法,有的是办法,我去明查你糊弄我,我可以暗访你啊!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相信淮河晨刊这次的“重磅”报道能触动某些执法部门,相信执法部门会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口号,从墙上会上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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