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管理条例”要来了 你怎么看? 不少市民认为,养犬不是情感题而是城市治理题

淮河晨刊 2019-08-06 09:02 大字

目前,《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入二次审议阶段。随着这一地方法规即将落实,那些容易引发邻里纠纷的不规范养犬问题,能得到彻底解决吗?——

本报记者何沛

清晨,龙子湖公园里一条小路上,一只哈士奇犬在路中间撒欢跑,脖子上的项圈尤为显眼,铃铛伴随着跑动的节奏发出清脆的声响,唯独不见项圈上的绳子。管理人员耐心提醒后,犬主人才匆匆将其带离。类似的场景,在蚌埠市的街头时常看到。

不文明养犬,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频频引发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都说自己家的狗不咬人,可要是不牵绳,谁能保准不伤人?”不少市民对此忧心忡忡,近年来,随着养犬家庭增多,不仅犬只随地便溺成为小区顽疾,伤人事件更是频频发生。7月初,《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不少市民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狗狗出户时应用犬绳牵领、一个家庭只能养一只狗、犬只伤害人如何索赔。当前,《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经进入二次审议阶段。这一地方法规就要来了,那些容易引发邻里纠纷的不规范养犬问题,能得到彻底解决吗?对此,基层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社区居民等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规范免疫犬只构建和谐社会

近两年,市长热线电话屡屡接到市民关于犬只粪便影响市容卫生、犬只伤人的投诉,公安机关也收到很多养犬扰民的报警,且数量逐年递增,养犬者和不养犬者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

“天气炎热,动物的脾气也会变得暴躁。我平时就挺害怕狗的,现在见到狗就绕着走。”曾经有过被狗咬过的经历,市民张女士对规范犬只免疫这件事情格外上心。张女士仔细研究过狂犬病的发病特征,她说,狂犬病是一种人们熟知的烈性人兽共患病,人主要通过被动物咬伤而被感染,病毒潜伏期为7天到30年不等,一旦感染死亡率几乎是100%,因此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当时咬伤我的狗是小区的,狗主人坦言没有给狗打过疫苗。即使我及时打了狂犬疫苗,一想到曾经被狗咬过,仍是心有余悸。”

“自我规范的动力不足,是犬只免疫接种率低的内在原因。犬只的免疫要成为养犬的强制责任,要求养犬人承担起必须承担的公共安全保障责任。”作为养狗人士,市民刘女士表示,规范城市养犬,比如,可以考虑犬只免疫服务向宠物服务场所延伸。

防止狂犬病,预防是关键。“犬只可通过免疫接种狂犬疫苗预防,一般幼犬13周龄即可首次接种,以后每年加强免疫。犬只免疫应由专业人员实施,使用正规合法的疫苗,以确保免疫的有效安全。”一家宠物医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实际上,还是有不少狗主人没有为狗打疫苗。为了防止狂犬病的发生,保护自己、家人以及他人的健康,一定要给爱犬及时规范免疫、预防感染。希望新的条例能规范这一点,倡导文明养犬行为,构建健康和谐社会。

规范犬只禁入场所文明遛犬有准则

小区养狗的人多,偏偏素质参差不齐,这就导致不文明养狗、遛狗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坏了环境,有的误伤老人,有的吓坏孩子。所以,频频出现的情况自然让小区其他业主们谈犬色变,如何文明养犬这一话题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但很多人对养犬这件事给予的更多是包容心,他们迫切希望的是养狗这件事,需要有规范、有准则去制约养狗人。

“狗,是一条生命。更多时候,我们反对不文明养犬,反对的不是养狗,而是养狗所带来的犬吠、犬粪等扰民矛盾,这也是全国多地市百姓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家住同乐园社区的韩先生表示,2017年出台的《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不少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如办公楼、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和宾馆等场所。违反携带犬只外出相关规定,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事实上,以上这些场合还是有不少犬只出入,并没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其进行处罚。希望新的条例等兼顾养犬人与非养犬人利益的原则,补充规范细节。对市民反映较大的“电梯携犬”,要求养犬人“应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犬只一旦进入禁入场所,希望能够得到及时的制止与处罚。

“立法才是治理狗患的根本之策。”一名基层工作者表示,社区经常能接到犬只导致的邻里纠纷。因为社区没有执法权,只能通过工作人员的调解和劝导,平息双方的怒火和矛盾。但是养犬导致的矛盾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愈演愈烈。所以希望相关的法规、规章应加强可操作性,要便于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每到晚上饭点过,各种狗陆陆续续出来了,有些大狗也不牵狗绳。”居住在金奥华府的杜女士表示,每天傍晚吃完饭都会带着孩子遛弯,不过,这遛弯的过程中,最让她感到紧张的就是碰到没拴绳子的大狗。“一般看到了,我带着小孩就赶忙躲开。”除了遛狗不拴狗绳这些安全隐患之外,市民们还指出狗乱拉乱尿,狗主人却假装看不见。

要让双方关系缓和,就需要养犬者能够真正做到文明养狗。市民林女士建议,除了在条例的规范与指导下,社区可以通过文明养犬宣传、联动管理模式和犬患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狗主人责任与义务的知识普及。比如除了展开广泛的宣传活动外,是否可以与狗主人订立《小区文明养犬公约》,建立居委会、业委员、物业和网格监督员专门针对“文明养犬”工作的联动工机制。

养犬就要爱它不能随意遗弃

家庭养犬越来越多,随之暴露的一个问题就是遗弃犬只,这其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如狗生病了、养着养着对狗不耐烦了、由于生活变动无法继续养狗等,造成了城区流浪狗数量越来越多。

所以,遗弃犬只也成为养犬管理中的一大难点。“建议爱狗人士领养犬只,鼓励动物保护组织参与犬只的收容、领养工作。”“宝贝回家”流浪狗救助基地荣培培表示,有些流浪狗因为生活环境恶劣,会回归野性,身上也带有病菌。对于流浪狗,要建立实施收容处理制度,消除疾病隐患,要把随意遗弃犬只的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希望收容管理的思路受到很多市民肯定,随意遗弃犬只的行为纳入处罚范围。

“违规养犬没有法规等情况,导致养犬管理难以有效开展。犬只遗弃,有两个明显的漏洞需要弥补,一是缺少法规,二是很难找到弃养人。无法追究弃养人责任,是导致犬只被随意遗弃的根本原因。”荣培培建议,能够出台相关细则,如果出现犬类生病、犬龄过大,主人无力照顾或不便抚养的情况,犬主应与相关部门联系,而不是将狗遗弃。养狗的朋友爱狗,就要负起教育狗的责任。尊重它们,不遗弃、不虐待,把狗当作真正的朋友而不是玩物。

“希望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社会各方意见,能对《条例(草案)》进行更完善的修改。”采访中,很多市民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据了解,《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目前正在修改完善过程中。这项地方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实行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公民监督的原则。养犬管理将按照限养区和非限养区实行分区管理。同时,建立养犬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监督管理犬只收留场所,查处未经登记养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虐待、遗弃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

下一步,针对“养犬管理条例”的即将到来,如何养犬?如何做到文明养犬?怎样让养犬这件事不再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痛?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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