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动三(四)轮车 让出行更畅通

蚌埠日报 2019-05-16 08: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沛)近年来,大量的电动三(四)轮车涌向蚌埠市道路,这些车辆普遍存在非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造成事故侦破难、处理难、赔偿难等问题。有些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直接导致一些家庭陷入生活困境。近日,蚌埠市出台了《蚌埠市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决定自2019年4月20日起,对市区电动三、四轮车进行集中整治。

“近期,在国家六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中也明确了此类车辆多数属于机动车,由于这些车辆不在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因此无法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入户上牌,更不能上道路行驶。综上所述,为净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蚌埠市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势在必行。”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占峰说,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指挥部,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为取得广大市民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政府下发《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实施方案》及通告后,市公安局按照实施方案及通告要求,及时制定了《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的限行通告》等相关内容。据张占峰介绍,交警部门印制《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通告》3000余份,并安排警力在市区商贸区、学校、小区、菜市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广泛发放。同时,在市区主要路口及交警岗亭不间断宣传整治工作,提高市民知晓率,争取做到家喻户晓。

张占峰表示,5月21日起为集中查处阶段。届时,按照整治工作指挥部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也都会成立相应的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全面查处。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希望能够理解、支持、配合整治工作,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建设美好蚌埠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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