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坐过站,男子强踩刹车 致车内乘客受伤;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于昨受审

新安晚报 2019-04-26 10:54 大字

本报讯蚌埠一男子酒后上班乘坐公交车,发现坐过站后,竟然拉拽公交车司机、强踩刹车、造成车内乘客受伤。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获悉,男子谢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上午,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审查查明:2018年10月18日下午3点20分许,被告人谢某乘坐108路公交车,前往蚌埠市龙子湖区盛世玻璃厂,当时车内有乘客6至7人,车辆行驶至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东路与锥子山路交口时,被告人谢某因坐过站,要求公交车驾驶员在非公交站台区域停车,公交车驾驶员以公司规定非公交站台区城禁止停车为由拒绝其要求,谢某遂拉拽公交车驾驶员的衣服,又强行把脚伸进驾驶位,踩公交车刹车致使车辆突然制动停车,造成车内乘客徐某、刘某软组织轻微挫伤。随后公交车司机报警,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将谢某控制,谢某在案发地点被民警抓获归案,之后取保候审。

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机关认为,让公交车司机在非公交车站停下,并拉拽司机强踩刹车,对他人造成了危害,已构成了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被告人具有坦白、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庭审中,谢某的律师向记者介绍,谢某属于认罪,目前在取保候审中。车上仅有两名乘客软组织轻微挫伤,因此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谢某为听力残疾人,建议从轻处理。

庭审现场,谢某儿子谢某宝向记者介绍,自己的父亲耳朵比较聋,平时靠助听器生活,每个月都要更换助听器电池。当天上午,父亲去市区购买助听器电池,碰到熟人,在其家中喝酒后,于返回上班过程中发生了此事。事后他们已经给予受伤乘客赔偿,父亲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刑事审判庭法官表示,作为蚌埠市首例针对公交车的这类案件,法院会依据谢某身体残疾状况及当日行为去综合评价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李凡星陈宏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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