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司收据和协议收取服务费 非法侵占200余万元被判刑

淮河晨刊 2019-03-27 11: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曹梦晴通讯员王金伟董振)网上推广新售楼盘,收取购房者定金,并将客户缴纳的服务费共计200余万元存入个人账户非法据为己有。淮上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该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丁某就职于淮上区一房产网,2018年2月至8月期间,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司为蚌埠某房地产项目做线上推广时,使用公司收据和协议文本收取客户服务费。丁某作为项目推广负责人,在公司未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通过其个人微信、支付宝及收取现金等手段,将客户缴纳的服务费共计200余万元存入个人账户非法据为己有。

据丁某交代,其平时迷恋网络游戏、网购、观看网络直播,短短半年时间,丁某就将非法占有的巨额资金挥霍一空。事发后,丁某主动退还客户33万余元。经鉴定,丁某未上缴的客户认筹金高达180余万元。

近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对丁某涉嫌职务侵占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在任职客户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产非法占有,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决,丁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八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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