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举行 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放大价格杠杆作用成讨论焦点听证建议涉及起步价、公里租价、等时费、节假日服务费、电召费等
本报讯(记者陈瑶)3月13日下午,蚌埠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举行。市发改委就蚌埠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召开听证会,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等20名听证代表就调价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展开了讨论,大家在认可调价的同时,提出了要完善出租车行业政策法规、加强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建议。
调价方案涉及起步价、公里租价、等时费
蚌埠市市区巡游出租车现行运价是2015年10月制定,具体为:起步价6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超过起步里程)1.7元/公里,夜间(23:00-5:00)起步价7.0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为1.9元/公里;等候费为免费等候4分钟,满4分钟后收取等时费0.3元/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空驶费为9(含9公里)-15公里,每公里运价加收50%,15(含15公里)公里,以上每公里运价加收75%。
根据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监审情况,本着合理补偿出租车运营成本、兼顾乘客承受能力的原则,市发改委公布的拟适当调整市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的方案共两套。
方案一:起步价由现行6元/2.5公里调整为7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下同)1.7元/公里;夜间:起步价由现行7元/2.5公里调整为8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下同)1.9元/公里。
方案二:起步价由现行6元/2.5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车公里租价1.7元/公里;夜间:起步价由现行7元/2.5公里调整为8元/2.0公里,车公里租价1.9元/公里。
此次调价方案中还涉及到等时费标准的调整。等时费标准实行浮动,由4分钟内免费,满4分钟后,每分钟0.3元,调整为:3分钟免费,超过3分钟后,高峰时段等候费实行上浮,上浮不超过0.1元/分钟(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其他时段等候费0.3元/分钟。
现行空驶费政策不做调整。空驶费标准仍为:9公里-15公里加收50%;15公里以上加收75%。
目前的计费单位仍是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计算,元以下四舍五入。乘客乘坐巡游出租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
消费者代表:愿意多付费享受更好的服务,建议出台高峰时段拼车收费方案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共6人,6人普遍同意方案一或者方案二的涨价行为,表示愿意支付更多一点的费用,换取更好的服务。消费者代表赵晓光认为,消费者都希望不涨价,但是所有的成本都在上涨,出租车运价适当上浮也在情理之中。作为消费者能够接受方案的调整幅度,但是希望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能够提升,比如驾驶人员的文明用语使用、穿着、以及提供的乘车环境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消费者代表丁厚萍也表示,作为消费者,两个调价方案都可以接受,但自己平时更倾向使用网约车,“因为网约车叫车方便、服务也更好。所以出租车行业应该提高自身竞争力,把服务做好,而不只是涨个价就完事了。”
公司员工任军也是消费者代表之一,他个人更赞成方案一的调价方式。并且,他建议蚌埠市出台在高峰时段的拼车收费方案,“一来可以减少运营成本,也能减少消费者消费支出,而且也等于增加了运力,缓解了高峰时段打车难的问题。”
司机代表潘同春的建议是将目前的巡游出租车运价政府定价机制改为政府指导价机制。他认为在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建立起合理、动态的运价调整机制,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指导价上下15%-20%的区间内动态浮动,才是最能合理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
另外,潘同春建议加收法定节假日附加费,调动出租车司机的出车积极性,提高节假日出车率,保证乘客在节假日用车高峰期的用车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对于等时费,潘同春表示,自己通过测算,即便是平峰时段,等时满2分钟后,按0.5元/分钟收等时费,运营者才能有微利,调整方案的水平对运营者来说仍在亏本范围。
出租车司机宋家乡赞同调价方案一,他也认为,目前蚌埠市出租车等时费标准太低,另外,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制定法定节假日出租车运价加价方案,尤其春节期间,建议每单加价3-5元。
相关部门建议,涉及等时费、春节服务费、电召服务费和定价自主权
相关部门市交通局听证代表宋蕾蕾表示,赞同对运价进行调整,并对市发改委已公布调价方案进行了补充,一是建议等时费调整为:免费等时2分钟,2分钟后,高峰点,0.5元/分钟;平峰点0.3元/分钟。为了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减少“擅自加价”和“胡乱加价”现象,建议春节期间,出租车起步价在方案一的基础上,上浮3元,试行春节服务费。
根据交通部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方便公众乘车,交通运管部门建议每单固定增加3元电召服务费。
另外,交通运管部门建议在政府定价的前提下,给予经营者一定的定价自主权,有效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建议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基准运价、浮动幅度和时间,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和幅度标准内,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调整基准运价,基准运价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每次浮动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年。
同时,主管部门建议出租车经营者正确看待运价调整,要从自身服务下功夫,用优质服务赢得乘客,而运价调整是双刃剑,运价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乘客消费能力相协调,调价过高可能会增价不增收。
市人大机关听证代表程佑军建议,将出租车运价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用价格杠杆来调控、提升行业服务水平。高峰时段、雨雪天气打车难如何解决,驾驶员换班时间集中在高峰点,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还需要主管部门积极探索、主动作为。
专家学者代表:建议参考网约车价格和服务
专家学者听证代表孙敦涛认为,出租车是城市形象的窗口,所以要提升服务水平。他赞同方案二,因为方案二最能兼顾短途乘客的利益,他认为这个方案可以提高出租车载客率。“网约车的价格比较能够反映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接受能力,所以我觉得定价可以参考网约车的价格,另外,价格涨了,服务也得相应提升,毕竟,网约车的服务要明显优于目前的出租车。”另外,孙敦涛建议,目前蚌埠市出租车计价收费是按照元以下四舍五入的方式,如果涨价后,建议可以精确到角,这也是服务提升的体现。
各方代表充分讨论、发表观点和建议后,市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综合听证会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完善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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