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协委员田岚岚: 提升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感和幸福感

淮河晨刊 2019-01-11 10:57 大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特别是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大了交通安全的法治宣传力度,采取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等多种途径和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随着机动车、电动车、非标车的日益增加,部分市民素质跟不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妨碍交通秩序,导致事故频发。对此,市政协委员田岚岚认为,应该拓宽社会宣传面,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同时,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并设立专项资金,加大交通文明共建力度。

田岚岚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生家长的车辆在学校周边乱停乱放,更有甚者,将车辆停放在马路中间,严重妨碍交通;同时,由于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事故频发,不少家庭因此致贫,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封堵道路交通等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田岚岚提议,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等部门提供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会商确定分期宣传主题,及时更新宣传资料内容;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等合理划分宣传区域、单位部门和学校,参考宣传资料,定期进行宣传;各学校利用班会或升旗仪式等时间,认真向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在城区各大广场、中心区域的电子大屏、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出租车显示屏上投放公益宣传广告,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田岚岚说,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发动各乡镇(街道)的社区、村组负责人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动员汽车、电动车车主文明、安全、守法、按规行车,劝导证照不全的摩托车车主领取驾照、购买车辆保险,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违法。

为了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的伤者,田岚岚建议市政府设立交通事故救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伤者的前期抢救费用,待交通事故处理时,从交通事故赔偿金中予以偿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专项资金或使用专项资金后拒不偿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车辆安全性能的源头管控,对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坚决予以取缔或停售;交通、城建、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研究,设置更加通畅、合理的道路环境;号召广大的志愿者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倡导全社会参与交通文明共建,从而提升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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