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政协委员季敏: 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
哺乳期妈妈带娃出行最尴尬的是什么?是在公共场所哺乳?还是到处找地方借热水冲奶粉?在市妇联组织的对蚌埠市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地调研中,市政协委员季敏认真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她呼吁:“母婴设施是一种社会公共服务,应该成为公共场所及各企事业单位的标配。”
季敏告诉记者,近几年,我国迎来了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的“婴儿生育潮”。随着母乳喂养知识的普及以及问题奶粉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多的育儿妈妈开始认同母乳喂养的哺育方式。而公共场所是否建有母婴室、母婴设施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哺乳期妈妈们能否有尊严的、安全的、放心的行使做母亲的权利,这也是彰显一个城市公共建设的人文关怀程度。
国家卫计委、住建部、全国妇联等10个部门曾联合发文,要求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文件明确,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用人单位参照该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但是对照文件要求,蚌埠市公共场所及各企事业单位“母婴室”设施建设任重道远。在实地调查中,季敏发现,蚌埠市大部分公园、超市、大型餐厅、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几乎没有设立母婴室,企事业单位基本没有建设母婴室,个别母婴室因管理缺位,设施不足、卫生情况堪忧,甚至沦为男士的吸烟区。
“职场妈妈要做到工作、哺乳两不误,还需要给她们空间、时间上的关照,需要用人单位、家庭和社会的理解,需要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季敏认为,城市的文明不仅体现在靓丽的建筑、先进的设施,更应体现在人文情怀上。因此,要把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作为公共服务发展的硬指标和文明城市检查的考核范畴,从而推动蚌埠市公共服务向更加人性化和温情化的方向发展。各区、县政府应作为建设主体,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文件要求,引导督促女职工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自觉加强母婴设施的建设。
对于母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季敏建议,母婴室应设施齐全、环境温馨,室内硬件上应配有热水洗手池、尿布台、座椅、洗手间、垃圾桶、插座、挂件钩等一般设施。母婴室必须要有明确的标识,让人容易寻找。相关部门应联合开展对母婴设施建设的督导,根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在具体落实方面出台细则,明晰管理规范,加强日常管理,优化环境卫生,避免母婴室流于形式。
为切实推动母婴设施建设落地,季敏还建议,要明确在公共场合哺乳是一个母亲的基本权利,最好能够通过立法明确,对建设并能很好维护母婴室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给予表扬,树立典型。还要对拒不执行哺乳法规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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