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监督“少而精” 有效监督“深而实”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监督引擎”助推改革发展

蚌埠日报 2019-01-07 08:31 大字

本报记者吴媛媛通讯员赵肖灿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监督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关注热点,围绕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制订监督工作计划,以监督不力就接受问责的使命担当,以致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为民情怀,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谋划工作坚持“少而精”,实施过程坚持“深而实”,自我加压、从严从实,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找症结重实效

人大“首问”聚焦法治政府暨效能建设

2018年4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法制办、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四最”办等20多家政府部门一把手齐聚一堂,接受一场特殊的“考试”,出题人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省内开展法治政府暨政府效能建设情况专题询问。

“本次专题询问就是要针对影响蚌埠市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从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角度出发,促进和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效能、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巩固蚌埠市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开门见山地道出专题询问的目的和意义。

不客套寒暄,不拐弯抹角,问方直击要点、连续提问,答方坦诚应询、实事求是。在近3个小时的问答中,围绕法治政府和政府效能建设、破解“重立法、轻执行”难题、营商环境再优化等问题,与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们发出14次询问,抛出20多个问题,既问出了症结和方向,也答出了对策和承诺。

早在专题询问之前,市人大常委会就针对影响蚌埠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加强监督工作。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实地暗访调研,深入了解城市管理、重点招商项目进展和商品流通日常监管等情况;通过官方微信、网站和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专门制定《听取和审议蚌埠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实施办法》,保障这项工作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

监督重在实效,整改重在落实。专题询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政府暨政府效能建设专题调研组收集汇总的所有问题,随审议意见一并交市政府研究处理,督促其限期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在询问会上的承诺兑现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主要领导密集到企业和部门开展调研,一系列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文件先后出台实施。

执法检查直面问题

“法律巡视”利剑出鞘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和手段之一。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药品管理法、消防“一法一条例”等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配合省人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防震减灾法、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等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

“蚌埠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到底存在哪些问题,要从法律实施和依法治理的角度梳理分析,找出对策,只有把问题找准了,才能对症下药、开对处方、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在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这样强调。

为确保执法检查能够真正找出问题,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常委会主任担任检查组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参加,组织5个检查小组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人员到各县区暗访,掌握到大量一线真实情况;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听取相关县区和市直单位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情况汇报,邀请省环科院专家作专题培训。此后,各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和9家市直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累计检查29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深入查找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发展缓慢、对大气污染重点排污企业日常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反馈给市政府研究处理,并跟踪督促落实情况。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环保执法检查、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市政府环保工作年度报告等途径,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并对整改情况“回头看”,力促整改到位。特别是2018年底通过的《蚌埠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立法工作,为蚌埠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增添了又一道法制保障。

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让法律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法律学习宣传是否深入,配套法规和标准是否完善,法律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法律武器是否充分运用等问题,采取检查前认真学法、征集问题线索,检查中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现问题,检查后会议集中审议、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审议后持续跟踪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促进法律法规在蚌埠市有效实施。

力促阳光司法

让公平正义的光芒照耀珠城

司法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时代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课题。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司法机关依法办案作为监督重点,保障司法机关规范执法、公正司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民事审判案件质量不仅影响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在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前,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要求法院对近年来已审结的抗诉、发回改判等五类民事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自查,将存在瑕疵的44个案件逐一分析,归纳总结出问题20余个,形成自查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反馈。此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律专业人士组成评查组,对全市法院民事案件办理质效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测评,找准找实了民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当场集中反馈。市中院对反馈意见进行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专项工作报告因更加实事求是,在审议中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认可和支持,满意度测评的结果为满意。

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新职能,形成公益诉讼“蚌埠模式”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这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倪建胜主任要求:“蚌埠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下一步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突出生态环保这个重点,在解决线索发现难、转换难、成案难方面下功夫,使公益诉讼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和全国人大、省人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建立了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推动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这一年,市委印发了《市政府组成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为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市人大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流程、明确结果运用,将调研、评估、测评、整改等贯穿始终,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的刚性。

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使用好,把监督与支持结合好,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财政预决算、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改善、法治建设的监督,通过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蚌埠市建设“两个中心”、推动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展现了新的作为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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