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财政局 强化美丽乡村资金管理
本报讯(王定安)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强化美丽乡村资金管理。
建立督查制度,每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督查不少于4次,并积极参与和配合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督查工作。开展资金管理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各县、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落实、资金整合、使用与管理等情况,建立督导跟踪反馈机制,对资金整合专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跟踪督导。开展专项检查,市财政部门牵头,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美丽办联合组成检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县乡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县级配套资金拨付慢、报账进度慢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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