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桂年(正县级)被开除党籍
本报讯(记者 李景)日前,经安徽省纪委监委和中共蚌埠市委批准,蚌埠市纪委监委对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桂年(正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桂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企业投资入股,未经批准在企业任职取酬,低于市场价在本人管理的国有企业开发项目中购买房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失察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
李桂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蚌埠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蚌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桂年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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