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可自愿缴存公积金了

淮河晨刊 2018-09-25 22: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瑶)最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好消息,自由职业者也可以根据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享受公积金贷款的福利了。

住房公积金是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在职员工购买的长期住房储金。前期住房公积金一直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的专属福利,普通自由职业者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途径,只能通过商业贷款来买房,这一政策的落实对于想要在蚌埠市购房的自由职业者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

淮河晨刊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蚌埠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自由职业人员(不含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的原则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有稳定收入的退役军人,纳入自由职业者缴存范围,享受自由职业者同等待遇。

自由职业者应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月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原则上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突破蚌埠市公布的当年度月缴存基数上下限额。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乘以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可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不得变动。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可携带《自由职业者开户登记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在蚌埠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结算账户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账户设立后,自由职业者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于每月20日前将足额住房公积金存入约定的银行卡中,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委托银行代收代扣。因代扣账户金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无法连续扣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自动封存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申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须向所属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并一次性补足所有欠缴金额。住房公积金自缴存至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新闻推荐

增量扩面降成本畅通小微企业融资路

编者按:“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小微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细胞,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经济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源泉...

蚌埠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蚌埠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