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田杰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的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据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2016)皖0311执438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2016)皖0311执4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登记在蚌埠田杰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以下两套《房地产权证》予以公告作废:
1、坐落于创业路8号院内1号车间的《房地产权证》(蚌私字第2015014371号);
2、坐落于创业路8号院内2号车间的《房地产权证》(蚌私字第2015014395号)。
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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