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田杰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的作废公告

蚌埠日报 2018-09-20 17:36 大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据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2016)皖0311执438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2016)皖0311执4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登记在蚌埠田杰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以下两套《房地产权证》予以公告作废:

1、坐落于创业路8号院内1号车间的《房地产权证》(蚌私字第2015014371号);

2、坐落于创业路8号院内2号车间的《房地产权证》(蚌私字第2015014395号)。

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17日

新闻推荐

“改革开放我见证”征稿启事

读者朋友: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中国走向富强,社会日新月异。伟大的时代值得每个人用心见证。本报面向市民,征集“改革...

蚌埠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蚌埠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