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优秀科室”和“十佳科长”揭晓

蚌埠日报 2018-08-31 15:3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瑶 实习生 周芮冰)根据《蚌埠市民主评议重点科室热点岗位实施办法》要求,市效能办对37个单位130个科室2017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了民主评议,共评出10个“优秀科室”及“十佳科长”、117个合格科室、3个不合格科室,并对结果进行了通报。

据悉,本次获评的10个优秀科室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民政局双拥联络科、市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局(原)、市财政局会计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招商局协调服务科、市公积金中心业务服务中心、市地税局税源管理一局(原)、市文广新局综合法规科、市经信委科技科。十佳科长分别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柏俊、市民政局双拥联络科吕四林、市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局(原)秦辉、市财政局会计科吕尚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王付青、市招商局协调服务科桂钰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服务中心柏杨、市地税局税源管理一局(原)殷赋彬、市文广新局综合法规科贾伯剑、市经信委科技科刘长勇。

本次评议中,117个科室被评为“合格科室”,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被评为“不合格科室”。

根据评议结果,还有明确的奖惩措施,属党政目标考核单位的,优秀科室所有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奖按单位同等人员120%标准发放,“十佳科长”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名额),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对不合格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在整改期内(6个月)仍出现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行为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调离原科室,并报市效能办备案。科室所有人员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一年内不准提拔。属党政目标考核单位的,其目标考核奖按单位同等人员80%标准发放。科室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并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于9月7日前报市效能办备案。

排名后十位的其他7个科室主管部门,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于9月7日前报市效能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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