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推动全市社区建设迈入新阶段

蚌埠日报 2018-08-14 15:12 大字

■ 50%以上的城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每百户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 力争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本报讯(记者 张婷婷)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提升蚌埠市社区服务管理整体水平,根据全市“十城同创”工作安排,市民政局按照全面启动、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高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力争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据了解,在认真总结治淮街道和碧水蓝天等5个社区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蚌埠市对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标体系》要求,重点抓好社区服务、民主自治、基础设施、治理创新、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创建工作。

在提升社区服务方面,蚌埠市通过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50%以上的城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完善社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矛盾调解率达到100%;健全便民服务网点。

在完善民主自治方面,通过厘清基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权责关系,落实社区党务、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社会协商、民主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居民满意率不低于80%。

在改善基础设施方面,蚌埠市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等相关专项规划,加快推进6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服务场所改(扩)建和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每百户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

在推进治理创新方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补齐社区治理短板,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建立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和从社区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选任干部制度,每个社区至少拥有1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注册率不低于社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3%,9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40%以上的社区居民经常性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提高蚌埠市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蚌埠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把和谐社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市县两级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深入社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蚌埠市还将在社区建设经费统筹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上下功夫。通过整合各类社区建设资金,重点保障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功能提升及创建活动所需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团队参与创建,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多样化,形成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投入机制。

同时严格督查督办,将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任务。结合“十城同创”考核工作,建立定期督查调度机制,通过抽查,将查出的问题如实记录,及时通报、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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