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 拒绝“水货”驾驶员 □袁玉柱
连续两次参加驾考科目四的考试都没有通过,小郭便花钱找了“枪手”,利用无线接收设备帮助自己作弊。事情败露后,“枪手”赵某被判刑,并处罚金。(见7月17日《淮河晨刊》4版报道)
驾考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要求很严格。“枪手”赵某为了几千元钱却铤而走险,胆大到对考试纪律完全无视。受到重罚也是咎由自取。《淮河晨刊》新闻报道的是蚌山区法院审理的这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报道的新闻对象是“枪手”赵某,可是我们看到此案中的小郭也难辞其咎,应予谴责。考试难通过就“另辟蹊径”,妄图投机取巧,须知驾考与一般的文化考试迥然不同,是一场“人命关天”的考试,容不得半点水分。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交通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对驾驶员这一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也更高。驾考获得通过,拿到驾照就成为驾驶员,可以开车上路了。一个采用非正常手段通过考试的“水货”驾驶员,面对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交通环境,遇到突发紧急情况很可能手足无措,做出“误把油门当刹车”之类错误而愚蠢的事情,后果不堪设想。“水货”驾驶员也有可能为自己不过硬的驾驶技术“买单”,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然,“水货”驾驶员还有一样是真的——是一个如假包换的“马路杀手”,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驾考作弊被发现,小郭在懊丧之余应该感到一丝庆幸,庆幸自己没有侥幸过关,成为害人害己的“水货”驾驶员。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这既是对“水货”驾驶员的严厉拒绝,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参与驾考的朋友,认真准备,仔细答题,考出真实水平,拒当“水货”驾驶员,“枪手”就失去了非法谋利的市场,我们的交通环境也会更加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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