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今年启动 ■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被纳入强制分类范围■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本报讯(记者 吴媛媛 通讯员 于群)近日,市政府下发《蚌埠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今年起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开展强制分类,市区全部生活小区展开引导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方案》要求,今年各县、区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公共机构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0个生活小区引导分类,各县、区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2019年,全市范围所有公共机构开展强制分类,各县、区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相关企业开展强制分类,市区全部生活小区全面展开引导分类;2020年底前,全市范围所有相关企业开展强制分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市域全覆盖,县域50%乡镇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被纳入强制分类范围,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在细化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均有具体要求。其中,废电池等有害垃圾需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餐厨垃圾等易腐垃圾需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并需记录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废纸等可回收物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全市生活小区属引导分类区域范围,今后,每个生活小区将至少设立1个固定回收点或1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生活小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等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此外,各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方案》要求,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和垃圾分类相关标志,建立完善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确保2020年前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炉渣得到有效处置,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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