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车限行区域、路段和黄牌大货车、农用车限行区域、路段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优化交通组织,减少机动车对市区交通、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车限行区域、路段和黄牌大货车、农用车限行区域、路段做如下调整:
一、限行车辆、区域、路段
(一)限行车辆
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车、黄牌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高污染车辆;
(二)限行区域
1.所有国三及以下柴油车限行区域(24小时限行、不分蓝黄牌)
东海大道与黄山大道路口(向南)—黄山大道—天河路—高新路—大庆南路—南外环—解放路—黄山大道(向东)—老山路—长淮公路桥—淮上大道(向西)—大庆公路桥—胜利西路—黑虎山路—东海大道(向西)—东海大道与黄山大道路口。
不含上述路段
2.黄牌大货车、农用车限行区域(限行时间:6:00-22:00)
东海大道以北
华光大道以东
淮河圈堤路以南
解放路以西
不含上述路段
(三)24小时限行路段(国三及以下柴油车、黄牌大货车、农用车等高污染车辆)
黄山大道(大庆南路—解放路)
学翰路(胜利东路—黄山大道)
东海大道(高铁东路—华光大道)
解放路(涂山路—淮上大道)
朝阳路(东海大道-淮上大道)
永平街(双墩路—淮上大道)
胜利路(圈堤路—宏业路)
中粮大道(胜利西路—涂山路)
二、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应当报请市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自二○一八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蚌埠市公安局
蚌埠市环境保护局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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