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提前“打算盘” 让“死钱”变活
本报讯(记者 陈瑶)近年来,蚌埠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将做好财政管理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财政为理财之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快建立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蚌埠市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制定出台《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安排的资金全部纳入适用范围。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由预算单位根据工作进度申报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及时审核拨付。除中央和省明确规定、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确定和应急救灾等突发事件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因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调整用途的,商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涉及调整事项连同预算追加事项,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两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批。
在转方式、调结构,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把分散的财力整合起来,集中投向,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是财政助力实体经济转型的关键。如何把增量用好、把存量盘活,让“死钱”变“活钱”? 2017年,蚌埠市将盘活财政沉淀资金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项目,按照“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的原则,对财政沉淀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规范财政沉淀资金管理,蚌埠市制定出台《盘活财政沉淀资金用于增加有效投资和补短板实施办法》,对财政沉淀资金的范围、盘活方式、收回程序、投入方向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从制度上规定了财政资金的清理收回机制。为了力促“趴”在账面上的资金“活”起来、用起来,蚌埠市明确中央转移支付结转两年以上的、省级转移支付结转一年以上的,市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第二年6月30日仍未使用完毕的,收回预算统筹使用。为了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规模超30%的部分全部调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预算统筹协调。建立支出进度月度考核机制,加强预算支出调度分析,优化预算支出工作流程,强化各级、各部门预算管理支出责任,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规模。
2017年,市本级共计清理盘活存量资金5.5亿元左右,全部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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