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去世留存款外甥取钱遭拒绝 拿着公证材料起诉银行;法院判决银行限期支付本息一万多元

新安晚报 2018-04-08 10:23 大字

本报讯蚌埠的丁大爷无儿无女,由家住淮南的外甥刘师傅照顾生活起居几十年。2016年,丁大爷因病去世,留下一万多元存款。刘师傅拿着证明材料,到银行要求领取这笔存款。遭到拒绝后,刘师傅将银行告上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昨天了解到,法院最终支持了刘师傅的诉讼请求。

丁大爷一生无子女,是农村五保户。外甥刘师傅照顾他生活起居几十年。2016年1月25日,丁大爷因病在蚌埠去世,刘师傅将舅舅安葬后,得知舅舅在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谢家集支行有一笔14003元的存款,就想着将存款取出来。

刘师傅认为,他外公外婆和母亲都早已去世,他对舅舅尽到了赡养义务,应该属于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丁大爷生前所在的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社区管理中心东周村村民委员会也表示放弃接受遗产,出证明同意由刘师傅领取该存款。

此外,刘师傅在领取这笔存款前还进行了公证。然而,当他拿着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取钱时,遭到银行拒绝。无奈之下,刘师傅只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谢家集支行支付丁大爷在该行储蓄存款本金14003元及存单上相应的利息。

庭审中,通商银行谢家集支行辩称,刘师傅不是丁大爷的适格继承人,不应享有丁大爷的银行存款;天河社区出具的证明仅说明由刘师傅处理丁大爷去世后遗留事务,没有明示说明放弃丁大爷的遗产,因此刘师傅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

法院审理查明,刘师傅负担了丁大爷生前和身后各种事宜,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2017年10月,刘师傅经申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对丁大爷在通商银行谢家集支行的存款确认总额为14003元及利息,并对刘师傅领取该笔存款及利息进行了确认。

法院认为,丁大爷去世后,刘师傅就领取该笔存款进行了公证,丁大爷所在的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社区管理中心东周村村民委员会也出具了证明,通商银行谢家集支行应当配合办理取款手续。

法院最终判决通商银行谢家集支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存款本金14003元及存款至结算日产生的相应利息支付给刘师傅。如果未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李斌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张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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