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 看清信号灯 行人、电动车都得“长长记性”
本报记者 何沛
4月3日,胜利路与中荣街交叉口,行人闯红灯过马路。 记者 刘晨 摄
4月3日,胜利路与朝阳路交叉口,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记者 刘晨 摄
近日,淮河晨刊记者针对“过马路”这件事做了调查。记者发现,行人过马路闯红灯、非机动车过马路抢信号灯闯红灯现象又回潮。
现象一:多个路口行人频频闯红灯
去年以来,针对不文明过马路,相关部门采取了监控抓拍、曝光闯红灯行人等相应处罚措施,有过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记者在街头走访发现,“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又频频出现,不过倒是许多小学生在红灯面前停下了脚步。
“红灯停,绿灯行啊。”多次在路口拉住家长闯红灯脚步的三年级学生王菲语告诉记者,从上小学一年级开始,老师就经常教育学生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绿灯指示,而且过马路前先放慢速度,随后左右两边仔细看看,最后确定没有危险时再过马路。
在小学生看来很简单的红灯停、绿灯行规则,在许多大人面前却失了效。4月3日早上7时30分左右,记者在纬四路与胜利西路看到了这样一幕:一位中年女子拉着孩子准备横穿马路,去往对面的小学。当这位女子准备迈出第一脚时,孩子用一只手拉住了她,另一只手指了指不远的红灯:“妈妈,红灯,闯红灯不安全。”
记者看到,该女子听后,没有继续闯红灯。而她身边不少行人,已经迈开大步往前走了,有的人甚至跑着冲过马路。他们在车流滚滚中不断躲避擦身而过的机动车,仅是为了赶那20多秒的时间。
“横穿马路、闯红灯不但不安全,对孩子影响也不好。”在原地拉着孩子等红灯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孩子经常跟我们家长说,在学校里老师反复和他们强调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秩序,孩子们知道应该在什么情况下走,有时候还“教育”我们家长。
在涂山路与航华路交叉口,记者蹲守了20多分钟,发现近10个红灯,约有100人过马路,其中有49位行人无视信号灯,10位原本犹豫不决的行人见状立即跟上。有几次,当绿灯已经变红灯时,闯红灯的行人被迫停在马路中间等候。
反思:缺少“长记性”的手段
跟着“大部队”一起穿过马路,任两边过往的车辆歇斯底里的鸣笛,我自“泰然处之”。
本报曾多次报道,闯红灯是潜在危害性非常强的陋习,但是很多民众依然我行我素,特别是在从众心理的支配下,多数行人一起闯红灯似乎成了一种惯例。
对于闯红灯,尽管法律禁止了那么多年,蚌埠市也采取了相关措施,但并没有止住它的脚步。可见治理这一不文明现象,不仅要有法律约束,还需行之有效的手段。
“鉴于行人闯红灯的危害性,再严厉的处罚也不为过,毕竟不闯红灯最直接的受益方是行人本身。”市民柳女士表示,曾经“人脸曝光”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时间依旧,效果微乎其微。她认为,闯红灯的行人大多以中老年人居多,即使在大屏幕上曝光,也对自身产生不了多大影响。
“我家邻居就上过几次大屏幕,不还是照样闯红灯。”柳女士认为,“鞭子”打的太轻,没有“疼痛感”。仅仅是让其“曝光”,为何不对其罚款。
说到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50元的罚款对今天很多人来说,根本不差这点钱。并且,当被交警现场逮住时,很多人怀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认为闯红灯的又不是只有自己一人,凭什么只罚自己?”张先生则认为,只有通过执法部门和市民双方的努力,才能让更多的市民学会“红灯停,绿灯行”的简单道理,也才能真正让“闯红灯”这一违法行为淡出人们的生活。
现象二:“肉包铁”过马路抢信号灯
眼下,电动车已然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被称为“肉包铁”的电动车,交通违法乱象也在增多。
4月3日下午2时,在东海大道与航华路交叉口,记者看到,南北向红灯亮起时,大部分骑电动车的市民都停了下来,但有三辆电动车几乎并排停着,车辆已经超越斑马线,三位车主不断张望。看到没有机动车经过,两人便骑车穿过了马路,而此时绿灯还未亮起。“有的人过马路有这样一个习惯,看见前方路口的绿灯就要变了,或者黄灯已经亮了,就赶紧冲过去。其实,这种行为,不但危险,而且同样也是违法行为。”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有时候出现事故危险的未必只有机动车,马路杀手也同样可能是电动车,因为你明明看到的是红灯,却不成想什么时候电动车就蹿了出来。
14时30分,记者来到涂山路与纬四路交叉口。该路口靠近第一人民医院,来往人流、车流量较大。在半个小时的时间内,记者观察发现,有15辆电动车赶在变灯前,试图加速通过。此外,还有7辆电动车闯红灯。
随后,记者又查看了其他几处装有红绿灯的路口,骑电动车的市民抢信号灯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在上下班时间,闯红灯现象更为严重,甚至有些家长在接送孩子的时候,带着孩子闯红灯。
“抢那几秒的信号灯,看似平常,但是它对我们的交通带来严重隐患,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而且严重威胁着自己的生命。因为你在抢灯通过路口的时候,有的机动车已经开始起步了。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交警三大队三中队民警宋明明说,一些抢灯通过的车辆,还容易被逼停在路口中央,给路口交通造成拥堵。抢黄灯的行为,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反思:交通违法成本过低
在记者的采访中,市民刘先生说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他称:“平时我一般会开车上班,但买菜或者外出吃饭时,就会骑电动车过去。我发现自己开车比较规矩,但骑上电动车,就突然变‘任性\’了。有时候看着马路上没有车,就闯红灯了。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潜意识里会认为电动车的违法成本低。”
交警七大队民警刘卫东介绍,电动车之所以频繁违法出行,很大原因在于驾驶人自认为安全,低估违法的风险。在道路上的角色不一样,就会对风险有不同的感知。即便是一个平时开车谨慎的司机,如果换成骑电动车出行,可能也不会那么谨慎。
分析起原因,刘卫东表示,很多骑电动车的人在心理上认为违法出事的责任不在于自己,而在于机动车,所以才会出现电动车的各种“大胆”抢路。红绿灯转换之间,红灯即将变成绿灯或绿灯刚刚变为红灯的时候,为抢先一步,有些骑电动车的市民就闯了。殊不知,这样的情况下,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在变灯前,有3至5秒的闪烁时间,提醒市民注意等待,市民如果发现信号灯在闪烁,就应该减速、停步,不能加速冲过马路。”一名执勤交警告诉记者,在市区一些路口,尽管有交警执勤,但电动车抢灯、闯红灯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每次看到有试图闯红灯的电动车,交警都会予以警示,但仍有一些骑电动车的市民不听从指挥,照闯不误。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交警认为目前机动车较为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行为寥寥无几,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非常普遍,也最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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