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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禁燃令来了! 无鞭炮春节欢乐祥和更文明 □

蚌埠日报 2017-12-22 14:49 大字

■主持人语

本月初,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按《规定》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市区中环线以内为禁放区,任何时段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最严禁燃令意味着,明年蚌埠将迎来第一个“不闻鞭炮声”的春节。本周,我们邀请相关管理部门和专家学者,为您详细解读最严禁燃令的相关要求及背景情况。

●禁燃,是对传统观念的改变,从追求低级的仪式感转化为追求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以中环线为界,市区中环线以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任何时段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吕兴亚 蚌埠市公安局副局长

●最近几年,无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还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内容,禁燃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

●这几年蚌埠市烟花爆竹的经营总体情况平稳,没有发生一般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陈逸东 蚌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出来,特别是环保压力与日俱增,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民意诉求反映强烈。

●通过科学立法、人性化执法的新探索,以及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的新思考,在全市范围内共同营造多元共治的环境,最终,让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受益者。

陈小洁 蚌埠市委党校副教授

深度对话

生态文明的呼唤

主持人:为什么要出台“禁燃令”,“禁燃令”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吕兴亚:近年来,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城市环境越来越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便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蚌埠市制定《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引导人们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爆竹声声辞旧岁,总把新桃换旧符。”无论从古诗词还是人们的习俗观念中看,鞭炮是中华民族的一种文化符号,象征着一种文明和习俗,特别是每逢过年,有的人觉得燃放鞭炮年味才会浓。但是,燃放烟花爆竹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稍不慎后果不堪设想。从现实的危害看:一是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严重干扰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别是春节时迎新年、楼房封顶等;二是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三是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身伤害事件屡屡发生;四是燃放后产生大量废纸散落在马路上,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另一方面,蚌埠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文明城市对于城市发展方方面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禁燃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因此,禁止在城市燃放烟花爆竹,既是对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负责,又是践行低碳、生态、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的具体表现,顺应时代潮流,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陈逸东:烟花爆竹行业包括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燃放是安全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最近几年,无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还是社会综合治理的内容,禁燃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其实,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出台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2013年,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而我们蚌埠市在2009年出台了《蚌埠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3号)。从上述系列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看,蚌埠市对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包括燃放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原先也是有的,只是政策下发至今已七年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转型,安全生产事故新形式不断出现,包括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不断变化,迫切需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对燃放、经营等各方面加强安全管理。政府40号令主抓的是燃放安全管理,但同时以燃放安全为主,拓展到了生产、经营等相关环节的安全管理,比如第12条、第17条等都涉及到了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问题。

安监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及日常安全监管等,《规定》不仅抓燃放行为,同时体现了从源头抓起的思路。烟花爆竹行业是蚌埠市安全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之一,包括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多个环节。从最近几年国内出现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来看,无论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运输环节,都出现过人员伤亡事故,蚌埠市虽然没有生产企业,但在春节等节庆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并不罕见。

陈小洁: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人们在婚丧嫁娶、乔迁开业、逢年过节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形式来庆祝。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推进,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出来,特别是环保压力与日俱增,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民意诉求反映强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烟花爆竹在给节日和庆典增加喜庆气氛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容忽视的隐患。比如引发火灾,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到消防部门找数据)。全国比较典型的因爆竹引发的火灾案例有2009年2月9日的“中央电视台大火事件”。因此,开展禁燃工作,有利于筑起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而据监测数据显示,在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时段,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瞬间急剧升高。烟花爆竹在燃放时空气中除了会增加对人体影响较为明显的PM2.5外,烟雾中还有镁、铜、铯、锶等金属颗粒物,人体吸入会导致各种疾病。另外,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以及粉尘颗粒不易流动消散,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为此,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北京市、天津市人民政府,山西、河北、山东、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出了更严格的目标要求。同时,下达了相应的改善工作任务,其中,对烟花爆竹的禁限放提出了明确要求。

蚌埠市的大气污染治理的压力也比较大,为改善蚌埠市空气质量,创造一个碧水蓝天的美好家园,也需要“禁燃”。此次“禁燃令”对中环线以内地区的重点区域和地点实行禁放,出发点就是最大程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人口密集区的环境污染、扰民及安全危害。

从环卫角度看,清理炮屑费时费力。一般情况下,人们燃放烟花爆竹后并不及时清理碎屑,这个工作就落到了环卫工的头上,不仅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若是未燃尽的爆竹被倒到垃圾桶内,点着了垃圾桶,后果不堪设想。

如何禁 严在哪

主持人:请问《规定》中关于限放区域是如何划定的?它的严格体现在哪?

吕兴亚:依据《规定》,以中环线为界,市区中环线以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任何时段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区禁止燃放区域以外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除国家法定的春节假期及办理婚、丧事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在空气质量当达到重度污染指数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当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时,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意味着,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包括三县在内,全市范围全面禁燃。禁燃令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如果届时出现违规燃放、销售等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或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规定》第十七条明确,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逸东:从近年来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来看,国家对于烟花爆竹行业的管理和规定越来越严格,呈现出严控的态势。自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以来,全国各地都关闭取缔了一大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审批更加严格。根据《规定》,各县区(市内各区)在禁放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在限放区域内不得设立长期零售网点,节假日期间短期零售点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同时,更要严格按照近期国家安监总局和公安部印发的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实施许可。对已经取得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将立即进行一次全覆盖复查验收,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后经验收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主持人: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生态环境要求的提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一直很高。在禁燃方面,管理的难点是什么?

吕兴亚:燃放烟花爆竹是种风俗,图个热闹图个吉利,却形成了噪音污染、影响了空气质量、甚至造成安全隐患。应该说禁燃令管理的难点在于法规与民俗之间的博弈。不过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蚌埠市每年烟花爆竹的燃放基数和人群都在减少,这体现了百姓素质的提升和生态保护的自觉。

禁燃,是对传统观念的改变,从追求低级的仪式感转化为追求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可以从传统的仪式转化为丰富的文化活动,适应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发展需求,切实提升生活品位。

陈逸东:从总体上看,这几年蚌埠市烟花爆竹的经营总体情况平稳,没有发生一般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在经营环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乡镇社区等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基层零售点,往往也存在安全条件不完全符合要求的状况。一个“炮证”多个点违规使用的现象也曾出现。而个别批发企业为送货省事,也出现将大量烟花爆竹积压在零售点的问题,对周边环境安全造成隐患,甚至有些零售户为吸引行人购买,就在零售点前占道经营,违规燃放。这些行为都是命令禁止的,也是我们每年进行安全检查时查处的问题。

陈小洁:随着大气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雾霾等重污染天气严重危害居民健康,虽然逢年过节时不少人仍改不了传统习俗惯例,习惯燃放鞭炮,但是传统习俗不能与现实脱节,必须考量时代变迁与环境保护,禁燃令在离过年两个月前推出,给从业者一定的缓冲时间,考量进货囤货存量,应该说设想比较周到,更重要的在于如何落实执法。

社会共治抓落实

主持人:为确保禁燃令顺利实施,相关部门采取哪些举措确保禁燃令真正落实?

吕兴亚:即将迎来的春节,是对禁燃令的首次大考。为了让群众真正理解和践行禁燃,我们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了多种渠道的宣传活动,还印发了面向全市人民的一封信,用各种举措加强宣传禁燃。当然,“禁燃令”要想取得实效,关键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和支持,依靠上下联动、警民携手,基层共治的能量才能达到最大化,织就严密的社会管控网络。

陈逸东:禁燃令下,安监系统立即在系统内进行文件的转发和贯彻落实意见,把涉及安监的职责及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任务明确出来。近日,我们将召开市相关部门及县区安监局负责人会议,进一步细化部署下一步工作。我们要求各县、区安监局在市政府已划定的禁燃区域范围内,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严把行政审批关,完善经营许可实施程序,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事前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谁许可、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治理内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符合经营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坚决依法取缔。

考虑到市区中环线内禁燃之后,烟花爆竹的少部分经营户可能会向城乡接合部等地转移,因此监管工作面临转型,我们也要加大对三县的要求,要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并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审批。

陈小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禁燃令”能否落地,能否实现立法目的,要求必须以最为严格的标准进行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禁燃令”是全国范围内要求严格实施的,因此,蚌埠市要落实“禁燃令”,需要打出“组合拳”。一方面通过限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发放,控制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另一方面可以参考上海“禁燃令”的实施办法,对购买烟花爆竹者施行实名登记,这样做到烟花爆竹来去皆可追溯。同时,处罚非法燃放,主要是处以行政罚款,对一小部分人而言,行政罚款的威慑力并不足,为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可以考虑依法将行政处罚结果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立起联合惩戒机制,增强市民自觉守法的意识。

街道社区是落实“禁燃令”的主阵地,需要政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社区这个窗口,进行倡议、宣传,比如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孩子们的“禁燃”意识;比如制作“禁燃告知书”、“禁燃承诺书”等宣传资料向小区居民发放。执行“禁燃令”更需要疏堵结合,法律落实也需要人性化,这是反映社会治理精细化的重要考量。对于已经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可以通过在小区设置烟花爆竹回收点,采取“礼品换烟花爆竹”,或提供电子爆竹等形式,鼓励市民主动上交存放家中的烟花爆竹。

“禁燃令”能否落实,是检验城市社会治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希望通过科学立法、人性化执法的新探索,以及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的新思考,在全市范围内共同营造多元共治的环境,最终,让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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