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本报讯(陈军)怀远县在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中,通过政策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督查到位、奖补资金到位“五到位”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助推乡村文明建设。
该县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关于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办法》等政策,对征地性质、使用范围、墓穴占地面积、收费、管理、绿化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公益性公墓建设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为群众营造合法、规范、放心的殡仪服务场所。运用传统和现代多媒体广泛进行殡葬改革宣传,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开好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等“六会”。今年以来,全县出动宣传车248辆(次)、召开各种宣传会议360余次、横幅、标语、宣传单等10万余件,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和宣传效果。按照“绿色殡葬、生态殡葬”的要求,根据人口数量、分布和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采取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全县333个村中建设公益性公墓311个,目前全部投入使用,已入葬21217座。公墓道路畅通、环境整洁、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等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营造了文明和谐殡葬新风。对全县公益性公墓不间断进行督导、督查,检查“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公墓建设的公益性和生态环保理念”的原则是否落实到位;配建停车场、绿化、公厕、道路、焚烧池等设施状态使用情况等,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检考核范围。
该县还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助推的作用,对建设快、管理好、环境好、群众满意的公益性公墓,采取奖补资金倾斜,不撒胡椒面。截止到8月底,怀远县政府已发放奖补资金2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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