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店间隔不少于50米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12-20 14:31 大字

■ 本报记者 陆杨

再过几日就是冬至,怀远县常坟镇上经营烟花爆竹生意的李老板迎来了传统的烟花销售旺季。可最近,李老板发现,与自家店一路之隔的一家生活超市也准备销售烟花爆竹。这让李老板很是担心。

“这家超市过年之前就要卖烟花爆竹了,上面已经下来人验收通过了。 ”12月11日,李老板通过本报新闻热线(0551-65183230)向记者介绍,如果这家超市被批准卖烟花爆竹,不仅将和自家店直接竞争,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

李老板告诉记者,他家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办证之前参加的安全培训班上,专家告诉他,烟花爆竹经营点选址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两家经营点之间需间隔50米以上。 “可这家店距离我家只有10米远。 ”李老板说,他不清楚这家超市是如何办到许可证的。

接到李老板反映后,记者当日联系了怀远县应急管理局一位分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放的负责人韩啸。他告诉记者,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场周边50米范围内需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至于反映的超市是否有许可证,我会进行核实。 ”

12月13月,韩啸向记者反馈了调查结果。据介绍,李老板所说的超市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主管部门也不会给它发证。 “但前几天,的确有工作人员下去对这家店面进行核查,发现这家店不符合颁证条件。李老板可能看到这些工作人员,误以为在给这家店发证。 ”

韩啸告诉记者,目前,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将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春节将至,面对可能出现的监管漏洞,韩啸也提醒,群众如果发现身边出现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联系应急管理部门或拨打110报警电话直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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