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欠货款异地执行扣车
“刘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了,公司法人开着已被查控的奥迪车,现在正停在蚌埠市怀远县的老家呢……”
“好的,我们马上前往确认,现场查实后,我们会采取扣押措施。”
9月12日早上,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被执行人车辆线索的电话,立刻驱车前往车辆所在地,发现被查封的车辆,并成功扣押车辆回法院。
申请人宿州市某木业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市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任某系买卖合同纠纷,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货款九万元,申请人曾于2016年向埇桥区法院提起诉讼,埇桥区法院依法受理,并在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建材公司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建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申请后开庭审理,依法驳回其上诉。然而,二审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仍不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即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尽快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但是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回应。后经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奥迪车,执行干警依法作出查封(扣押)的执行裁定。9月12日,申请人得知被执行人建材公司的法人驾驶该车回怀远县老家过中秋节,遂立刻电话告知执行干警。埇桥区法院立刻组织干警前往车辆所在地,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并没有发现驾驶人员,再三确认该车辆的信息后,执行干警联系拖车公司将涉案车辆运回法院。
本次执行行动,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周化文)
新闻推荐
9月13日,怀远县榴城镇圣泉路道路两侧高楼林立,道路配套设施美观完善,行道树绿化郁郁葱葱,一座现代新城展现在我们眼...
怀远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怀远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