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全市医保实时报销 市域内补偿比例达50%

蚌埠日报 2019-05-24 07: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婷婷)“常见慢性病门诊可以联网报销了,对我们慢性病患者来说,简直是太方便了!”住在怀远县城关镇的王大爷激动地说。

王大爷患有高血压,因为需要长期服降压药,他办理了常见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前段时间因为血压不稳定,儿女便带着王大爷来到了市里的医院看病。“医生开了一个疗程的药品,一些吃完了县里也不好买。孩子跑了好几家药房和社区诊所都买不到,最后还得专程再往市里跑一趟。”说起曾经的就诊遭遇,王大爷感触颇深。

为方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常见慢性病门诊就诊,5月10日起,蚌埠市已取得常见慢性病门诊就医资格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全市范围内所有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可以实现刷卡即时结算。

“这一举措打破了过去市域、县域医保无法跨区域报销的尴尬,让参保慢性病患者在就诊时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门诊常见慢性病联网结算,病人的费用报销明细由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上传到医保信息系统,做到患者每次门诊都可即时结算,改变了以往无法跨区域刷卡结算的状况。门诊慢性病病人就诊时,只需支付自己应付的费用,其余部分由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与医保中心结算。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的实现,既规范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又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报销,保障了蚌埠市城乡医保制度健康运行。

报销方便,患者看病更便捷。那么常见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又该如何办理?该负责人介绍,市区参保人员常见慢性病鉴定工作,按原渠道递交申请材料,由市医保中心指定定点医院组织专家鉴定。参保人员申请鉴定时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近一年来与慢性病疾病诊治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种的住院病历,符合鉴定标准的发给“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对于乡镇居民,可以直接在属地的乡镇卫生院提交申请,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提交办理。

另据了解,根据《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通知规定,常见慢性病患者在市域内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年度起付线300元,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0%。单一病种的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2000元,每增加一种慢性病病种提高800元,最高不超过3600元。

■延伸阅读

医保常见31种慢性病规定病种

Ⅱ级以上高血压(含Ⅱ级)、心脏病并心功能不全、肺心病、心肌梗死、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炎症性肠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帕金森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硬皮病、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支气管哮喘、精神障碍(非重性)、肾病综合征、结缔组织病、脑性瘫痪(小于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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