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干警)”事迹介绍

蚌埠日报 2019-01-09 08:50 大字

由怀远县委政法委牵头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的第三届“十佳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干警)”评选活动,历时近三个月,通过推荐、大众投票、考察、民主测评,评委会最终确定10家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和10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根据《全县政法系统开展第三届“十佳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干警)”评选活动方案》规定,现将“十佳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干警)”事迹向社会介绍(本次介绍“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于晶晶,女,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双学士学位,2012年7月进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历任书记员、助检员等职。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勇挑工作重担,完成了不同角色的转换,业务能力得到了快速提高,调入案管办工作后,她主要负责统计分析、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审核报表等工作,在仅有二名正式干警的窘况下,她做到了网上发送流程监控28件,协助组织开展案件集中评查十余次,涉及评查案件1500多件;开展统计报表审核600多条,未出现任何数据错误,保证了案管工作的平稳高效运行。

多次受到表彰,2013年、2014年均被评为“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王云龙,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1985年6月27日出生,2009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怀远县公安局万福派出所副所长。

工作中,他总是身先士卒,忘我投入。2018年春节假期,他现场调解纠纷40余起,受理案件15起,后期调解14起,治安拘留1人,为万福辖区居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8年“两会安保”期间,为确保辖区内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他走访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0余次,检查重点治安场所30余次,检查寄递业10余次,排查人口密集场所治安隐患50余处,并逐一要求整改。

201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受到两会安保战时嘉奖。

白凯,男,汉族,198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2007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怀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治安管理中队副中队长。

2018年,他参与办理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20余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办理行政案件30余起,行政处罚32人。在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中,他通过实名制登记和建立信息员等管理措施共破获刑事案件15起,查处治安案件5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7名。

2016年被评为怀远县“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公务员”;2016、2017年连续两年受到怀远县公安局嘉奖;2017年被评为怀远县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

刘军兵,男,198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怀远县交警大队新城交警中队副中队长。

他甘于吃苦,恪尽职守,心系群众,公正执法,用奉献书谱写青春,用敬业彰显忠诚。工作中他勤巡逻、勤检查、勤询问、严执法。全力以赴保安全、保畅通。他带领民警查处无证驾驶800多起,饮酒后驾驶400余起,醉酒驾驶90余起。

2016年被怀远县公安局评为“公正廉洁执法之星”,连续五年被评为怀远县公安局“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15、2017年度被评为“安徽省优秀人民警察”,2017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警务实战教官”。

陈宇,男,199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4年1月进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检察官助理。

他工作兢兢业业,成绩显著。2014年至2017年在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参与办理了多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在2017年抽调参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蚌埠、五河工作中表现优秀,受到了巡视组领导的肯定。他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制度制约和群众监督。作为一名书记员、检察辅助人员,他努力做到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

2017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2017年被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嘉奖一次,2018年被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杜玉凯,男,1975年10月出生,1993年12月参军,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0月转业,现任县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

他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组织举办培训班、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和读书活动等。率先与电视台合作开办《法治怀远》栏目、开办政法网站,展现政法战线风采和平安怀远建设成果。

2017年5月,他到兰桥乡藕塘村挂职任第一书记、驻村扶贫队长,他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解决群众困难,改善群众生活。县委政法委2018年9月获得县脱贫攻坚先进帮扶单位。

他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受到嘉奖二次,记三等功一次。

孟明轩,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12月进入怀远县法院工作,现任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员额法官。

自参加工作以来,孟明轩同志始终在法院一线执行岗位工作,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坚持不办三案,不以案谋私,廉政勤政。工作中勇挑重担,2017年底,该同志因伤病住院手术,刚一出院就克服个人困难,坚守在执行一线,执结各类案件239件。2016、2017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680余件。2018年截至9月执结案件215件。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荣获蚌埠市“优秀法官”、怀远县“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尚凯飞,男,汉族,198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现任怀远县人民法院包集法庭审判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尚凯飞以“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热情,始终坚守在基层法庭一线。2017年度,克服案多人少的压力,保持高强度的办案,尚凯飞办案数量实现县市两级法院新高,全年审结各类民商案件519件,调撤率达61%。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尚凯飞以一个一个案件诠释着法官的责任,先后被评为蚌埠市优秀法官、怀远县优秀团干部、怀远县文明优质服务标兵、怀远县优秀公务员,并多次获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2018年5月,荣获“怀远青年五四奖章”。

周永西,男,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12月入伍,2000年10月转业到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10年3月,通过公开选拔考试任司法所所长(副科级),2016年5月至今任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他任司法所长期间,扎根基层,先后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他从健全组织制定各项制度入手,近三年来,共起草全县法治宣传文件100余份,让法治宣传工作由“独唱”变成“大合唱”。

他先后被授予“省司法厅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大练兵先进个人”、怀远县“优秀公务员”、“全市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顾洪波,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怀远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

该同志从事民政工作已有25个春秋,他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为及时、准确掌握灾情,他总是在第一时间奔赴灾区,统计受灾数据,指导开展核灾、救灾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制定灾情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认真细致审查上报的受灾对象审批资料,确保每户受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

他曾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2017年5月被怀远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评为2016年度“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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