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火锅加点料?害人老板被判刑!

蚌埠日报 2018-10-11 17:51 大字

本报讯(胡佳佳 张姝珏)看别人做火锅生意能赚钱,怀远县某饭店负责人动了心,把别人吃剩的加有罂粟壳粉末的汤汁回收,放入红油底料内熬制,希望增加客源。近日,邓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被怀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肖某和其大姨邓某按五五的投资比例合伙经营一家火锅店,邓某负责采购火锅底料的原材料。有一次,几个四川人过来吃火锅,想放点罂粟壳改改口味,邓某就自己抓了一点罂粟壳的粉末放进客人的火锅料子里。邓某见几位四川客人吃得满意,于是就动了歪脑筋,她把这桌放了罂粟壳粉末的火锅汤料上面的油收集起来熬制红油,希望这些“加了料”的火锅底料能让顾客“流连忘返”。谁料在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检查时曝光,不仅火锅店关门了,两人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开这个店之前,我到四川专门学习过,师父再三强调不能加罂粟壳一类的东西,而且回收客人吃剩下的汤汁再做底料,既不卫生也不安全。唉,怪我一时利欲熏心,明知故犯,害了自己,更害了大家!”在庭审时,邓某后悔地这样说道。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明知不能添加罂粟壳到食物,还把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食品中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邓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综合各量刑因素,遂做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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