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聚焦清产核资和股份合作两大重点任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 5个乡镇172个村完成清查登记,涉及1564个村民小组
■ 在龙子湖区和怀远县徐圩乡、五河县小溪镇、固镇县连城镇、淮上区曹老集镇、经开区长淮卫镇等地整体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余乡镇选择2—3个村
本报讯(记者 杨露露)蚌埠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记者昨日从市农林委获悉,今年以来,蚌埠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扩面、提速、集成”要求,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大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清产核资工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基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蚌埠市于去年底部署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涉及全市61个乡镇(街道)、950个村(社区)、10530个村民小组,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农林委经管科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蚌埠市举办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全面拉开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幕,截至目前,已有5个乡镇完成本级资产清查登记,其中1个乡镇完成了核实工作,1个乡镇完成了集体资产公示确认;172个村完成清查登记,涉及1564个村民小组。
同时,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今年蚌埠市在总结25个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基础上,在龙子湖区和怀远县徐圩乡、五河县小溪镇、固镇县连城镇、淮上区曹老集镇、经开区长淮卫镇等地整体推进,其余乡镇选择2—3个村,在完成清产核资基础上,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采访中,市农林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推进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首批主要开展集体资产权能改革和清产核资等工作,今年试点向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延伸,内容更加丰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以农村“三变”改革为抓手,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要素流动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今年蚌埠市继续稳妥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试点,在去年许庄村和永红村试点的基础上,在蚌山区整体推进,其余县(区)各选择1个村试点。
自2016年底,市、县一体的“蚌埠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运行以来,依托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辟了“农村产权”窗口。2017年全市55个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代理中心承担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职能。
目前,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初见雏形,共有3宗集体资产进场交易,其中成功交易2宗,交易额120万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为此,市委、市政府明确,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围绕目标任务,各地严格按照“一周一分析调度、一月一督查推进”工作方法推进实施。
据了解,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蚌埠市将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巩固完善农村土地、林权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健全集体公益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基础上,以县(区)为实施主体,组织开展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力争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有经营性资产村的股份合作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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