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蚌埠日报 2021-04-20 08:54 大字

2021年4月19日

2021年4月12日,蚌埠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五批环境信访件6件,涉及环境问题8个,其中,水环境问题2个、大气环境问题2个、噪声环境问题2个,土壤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1个。转办信访件涉及的县区分别是:固镇县1件,五河县1件,经开区1件,怀远县1件,市住建局1件,市公安局1件。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序号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27固镇县D2AH202104110055蚌埠市固镇县王庄镇西南村,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在农田保护区内,未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未采取三防措施。2013年起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企业边的农田沟内(隔子沟),污染农田,2017年该企业扩建破坏36亩农田。要求彻查该企业。土壤,其他污染部分属实1、该公司已取得了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经核实,固镇县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目前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为14.95亩(其中项目区用地12.5亩,道路及生活区用地2.45亩),土地性质为水工建设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田,投诉反映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在农田保护区内,破坏农田的情况不属实。2、该公司环评手续于2017年12月8日经原固镇县环保局审批,2018年7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安装建设了车辆冲洗机、雾炮机、车辆冲洗沉淀池、砂石分离机等污染防治设施,沉淀池进行了防渗处理。厂区内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配套建设物料大棚,大棚内安装有喷淋设施,所有生产工序均在大棚内进行,该公司按照要求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三防”措施,但物料大棚南侧和西侧未完全密闭,加之地面清扫洒水保湿不及时,导致车辆作业时有扬尘产生,投诉反映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场地硬化,粉尘漫天未做“三防”措施的情况部分属实。3、该公司主要的生产废水为冲洗罐车的废水,该公司已建设沉淀池,并安装了砂石分离机,冲洗罐车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核查也未发现有任何废水排入农田沟内污染农田的情况。固镇县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东侧的隔子沟及上下游采取了水样,经检测上下游水质一致,未受到污染。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针对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固镇县环委办向王庄镇政府下达了《重点环境问题交办单》并抄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整治。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关于固镇县全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物料大棚进行密闭,及时清扫路面积尘,加强洒水频次,避免产生扬尘,并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坚持。目前,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无

37五河县X2AH202104110027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衡台社区,人居环境恶劣,水体污染严重,10多口大塘夏季水体恶臭、孳生蚊蝇,砂石路坑洼不平,未通自来水,旱厕问题严重。水属实2009年,为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改善人居环境,五河县政府与浙江祥源控股集团签署了《五河县漴河生态综合治理及沿河两岸旧城(含棚户区)改造整体投资开发合作协议》,约定开发建设占地2平方公里的漴河及周边区域,衡台社区位于该改造区域内。旧城改造协议签订后,五河县政府不再投入财政资金对该区域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祥源控股集团按照与县政府的约定,逐步开发完成了大部分区域建设任务,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目前,由于祥源控股集团在部分地块的开发建设方面与五河县政府产生了分歧,衡台社区部分地块(来信反映区域)及其他个别地块暂未开发,加之镇、社区平时疏于管理,造成群众居住环境恶化。(一)积极与祥源控投集团对话磋商,推进分歧问题解决,争取项目尽快恢复实施,投诉的区域立即开始拆迁,居民重新安置,问题彻底解决。(二)在与祥源控投集团继续开发建设协议达成前,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1、由城关镇牵头,对群众反映的污水塘进行清理整治。对10多口水塘进行清淤整治,污水截污纳管,防止生活污水进入再次污染,消除夏季水体恶臭、蚊蝇滋生问题。2、由五河县城投公司牵头,对砂石路坑洼不平的问题,进行修补平整;3、由五河县住建局牵头,对该区域内沱河路污水管网先行铺设,最大限度地将周边污水收集入管网;4、由五河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城关镇配合,根据该地块整体开发进展情况,适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自来水安装、旱厕改造问题。如果2021年10月底前没有确定拆迁方案,将推进自来水安装和旱厕改造,清除居民饮用水困难和推进改厕改造顺利进行。无

88龙子湖区D2AH202104110019蚌埠市龙子湖区经开区胜利东路,下午5-8点,下水道散发刺鼻酸臭味,影响水岸花都小区居民及路人。大气属实对水岸花都小区及周边进行走访排查,部分居民反映傍晚在水岸花都北门能闻到下水道酸臭气味。经开区住建局组织力量对沿胜利东路(汤和路-学翰路)污水管网及水岸花都小区内部排水管道,逐一打开污水井盖进行排查,并组织抽污、清淤。无

98市辖区D2AH202104110004蚌埠市大量生活污水通过雨水泵站直排淮河,不下雨时也排,臭气熏天。水部分属实经过认真排查核实,通过监控发现系交通路排涝站在4月10日降雨天气后,因为降雨量较小,为最大化地保障污水应收尽收,就没有开闸自排,再加上杨台子污水处理厂入淮口改造,不能正常抽水,导致管网和前池水位居高不下,超过闸门顶部溢流至淮河,出现了市民反映的不是雨天排水入淮现象。加快实施雨污水分流改造,将老城区现有的合流制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该项工作目前初步设计招投标已经完成,计划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采取应急措施降低管网水位,在现有的合流制泵站前池安装污水反抽机泵,在出现高水位情况下将污水抽排至现有污水系统,确保不溢流入淮河,该项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利用现有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管网运行问题,第一时间调度,加大污水处理厂抽排处理力度,确保管网水位运行安全正常□无

99怀远县D2AH202104110010蚌埠市怀远县唐集镇,正玉米业,非法占用20余亩耕地,与居民区一墙之隔,噪音、粉尘严重扰民;原山后村支书常某某买卖耕地5、6亩,用来取土烧窑,严重破坏耕地并影响周边环境。噪音,大气不属实1、反映的正玉米业名为怀远县正玉米业有限公司,位于唐集镇环山路,该公司已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2021年4月12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2021年1月份委托安徽圣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厂界噪声检测的报告,结果显示该厂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公司所用土地分别于2014年和2020年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该企业所建的两栋烘干厂房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条件,不存在非法占地行为。2、位于唐集镇山后村的原周某某轮窑厂已于2017年5月因不符合产业政策被取缔关闭,并做到现场“两断三清”。经调查,该窑厂在经营期间,原山后村支部书记常某某没有承包经营过,不存在买卖耕地5、6亩用于取土烧窑一事。下一步,待项目复产后,将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同时,唐集镇将会同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巡查检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开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

100蚌山区D2AH202104110003蚌埠市蚌山区津浦大塘公园,唱歌跳舞的伴奏声、扩音器发出的音乐声、现场乐器声、敲锣打鼓的秧歌声,以及南门外人行道上的麻将声及争论声,常年严重影响附近蚌埠六中老师学生的正常学习以及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有关部门曾进行治理,但问题屡屡反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噪音属实近3年来,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接处蚌埠津浦大塘公园警情860余起,其中涉及噪音类警情370余起。经统计,2019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现场劝阻噪音扰民200起,口头警告50余人。为更好地发挥津浦大塘公园游园功能,保障周边学校、居民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服务群众。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将开展如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公园内设立减少产生噪声的警示标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不要产生噪声扰民的宣传。二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积极联系天桥街道□行政执法□津浦大塘公园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将齐抓共管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劝解说服工作。联合津浦大塘公园管理处加强劝解说服工作,在发现健身群众发出可能影响周边环境的噪声时,及时提醒、制止,如不听劝阻或因劝阻产生纠纷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出警处置。四是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将结合社会治安乱点整治工作要求,对个人制造噪声影响他人生活的,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五是建议设置噪音显示屏和降噪设施。建议津浦大塘公园管理处、生态环境部门在公园内设置噪声监控显示和降噪设施,以提醒警示广大市民不要制造噪声,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六是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为有效治理津浦大塘公园的噪音扰民问题,经协调,成立以津浦大塘公园管理处主任为组长、天桥街道、蚌山分局青年派出所、蚌山区城市管理局、喻义巷社区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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