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碍民警执法女子获四个月拘役

新安晚报 2019-06-13 09:45 大字

本报讯在固镇县长途客运站内,一女子拒不配合检查工作,还殴打执勤民警。近日,固镇县法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经查:2018年3月3日中午,被告人张某在固镇县长途客运站内拒绝将其随身携带的背包进行安全检查。后在固镇县公安局民警及其他人员的反复劝说下,被告人张某将背包进行了安全检查。随后,民警依法进行身份信息核实时,被告人张某拒不配合,并对民警靳某辱骂、撕扯、踢打,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长达十余分钟,引起多人围观。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赵丽梅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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