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夜间生产,竟是造制毒物品 固镇警方破获蚌埠首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

淮河晨刊 2018-03-30 15:27 大字

本报记者 吴媛媛

一家化工厂白天安安静静,夜间却机器轰鸣,人来车往,还不时有人在厂区外放风。工厂搞生产为何要偷偷摸摸?一查不要紧,竟然是在制造制毒物品。

2017年6月,固镇警方破获蚌埠首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人,查获制造毒品K粉的前体化学品羟亚胺650余公斤。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和六年,并处罚金。

神秘化工厂只在夜间生产

2017年3月,蚌埠市警方接到线索,固镇县连城工业园内一停产化工厂被该厂江苏盐城籍技术员王某刚租用,利用厂房和设备搞化工生产,并从盐城带来两名技师还雇佣了当地村民六人。蹊跷的是,王某刚等人都在夜里生产,白天休息,并且车间里气味很大。经过秘密地摸排调查,警方确定了王某刚等人租用他人厂房设备,进行生产制毒物品羟亚胺的犯罪活动。警方随即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开展进一步侦查,很快摸清王某刚在工业园和附近村庄里租用的两个仓库内存有大量化工原料。

正在警方紧张侦办期间,2017年5月,由于受环保部门检查影响,王某刚租用的化工厂停工,三名嫌疑人均返回江苏盐城,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停滞状态。但警方并未放弃,坚信王某刚躲过风声肯定会回来。

利欲熏心竟生产制毒物品

如警方所料,2017年6月10日,王某刚返回工业园,并请人打扫厂房清洗设备,两天后另两名技师返回,三人均住进了该厂的员工宿舍。

警方判定,这一团伙将再次作案,遂加强监控等待时机抓捕,由于案件重大,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增派警力到现场指导破案。

6月12日晚开始,王某刚等人再度开始生产,一到夜间厂区内就有人忙忙碌碌,白天则停工休息。经过综合分析,警方基本确认王某刚等人将于15日凌晨完成羟亚胺的生产,遂准备实施抓捕。

15日凌晨2时,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进行称重装袋,至4时装袋完成。此时时机已经成熟,警方决定收网抓捕,专案组兵分四路,40余名警力同时出击,迅速将王某刚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羟亚胺27袋,共计659.29公斤。

知法犯法未发财先进班房

到案后,王某刚很快交代了自己生产制造制毒物品的犯罪事实。“我心里明白,我们生产的东西是违法的。”王某刚称,大学毕业后自己曾在盐城政府部门工作,后下海创业失败,来到连城工业园一家化工厂工作,因效益不好企业停产。听说卖羟亚胺能够挣大钱,利欲熏心的王某刚遂与他人勾结,租用工厂的车间和设备生产制毒物品,自此走上犯罪道路。

2017年7月,经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刚三人先后被执行逮捕,后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人提起公诉。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王某刚等三人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和六年,并处三万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据悉,这也是蚌埠市侦破的首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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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在没有通过正当的手续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及报相关单位备案的情况下,私自交易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详见《易制毒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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