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存在问题
李忠琳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以来,景泰县纪检监察机关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为目标,着力从扎实部署、协调沟通、宣传引导、厘清责任、精简机构、督促检查、问责追究等多个层面推进“三转”工作,为凝聚办案力量、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执纪监督问责水平、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三转”的不断深入,结合平时检查调研,发现基层“三转”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开展“三转”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够,认识上仍存在偏差,一是认为“没事干”。个别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习惯于以往“包打天下”的局面,认为现在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会过于清闲。二是认为“没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经济一线的工作,觉得更能得到组织和领导的认可。如果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在单位上会失去原有的地位。
(二)职责分工还不明确。当前,我们基本做到了厘清工作职责,内设机构调整也比较到位,但在工作分工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乡镇和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能转变存在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外转内不转的现象,仍然分管其他工作,没有真正专下来。
(三)监督落实不够到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措施不多,效果不明显。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漂浮,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在落实惠农政策中违规操作、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
(四)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专业技能不强、实战经验不足、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尤其专业人才缺乏,在办案方面“新手”多,办案“能手”少。缺乏系统培训,培训渠道单一。
(五)干部作风仍然需要加强。全县的纪检监察干部主流是好的,但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不敢监督,不愿监督。
以上问题,严重制约了“三转”工作的顺利推进。为了使“三转”工作转到位、出成效,就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当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
(一)抓根本,提高思想认识,以上率下促“三转”。推进“三转”,转变思想是前提。思想不转,“三转”就很可能是虚转、空转。就目前的形势看,我们要认识到,“三转”已不是要不要转的问题,而是必须快转、真转、实转。一要充分认识“三转”是职责所需。“两个责任”的提出,使得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同时也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能力,切实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二要充分认识“三转”是形势所需。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当务之急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中心任务,往执纪监督问责上转,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督促主责部门抓执行、抓落实上来,把主要精力放到执纪监督问责和案件查办上来。三要充分认识“三转”是现实所需。“三转”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泛化、主业弱化的倾向依然没有得到根治,如果纪检监察机关不转职能、不转方式、不转作风,在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的反腐败斗争中将难以发挥自己的作用。
(二)抓重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聚指成拳促“三转”。“三转”活动既是纪检监察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又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妥善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积极争取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政策、财力和工作支持。我们应该以“自转”推动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其深刻认识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的重要意义。同时,继续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上级纪委关于“三转”的工作精神和具体做法,定期专题汇报我们关于“三转”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等。
(三)抓核心,转变工作职能,聚焦主业促“三转”。过去,党委和政府习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列为各种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形成了纪委“包打天下”的局面,致使纪检监察工作领域宽、战线长,“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造成执纪监督职责弱化。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要推进“三转”工作,必须实现“转职能”这个核心,真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这就需要我们紧紧抓住“转职能”的核心问题,再强调、再督促、再落实。
(四)抓关键,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忠诚履职促“三转”。转方式,就是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问责。从总结出的问题可以看出,我们原来有些工作方式和侧重点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与履职到位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不能涵盖我们工作的全部。要真正做到执纪监督问责到位,就必须从这样一种应急的、被动的状态转化为主动积极的状态。
(五)抓保障,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勇于担当促“三转”。王岐山书记强调:“转职能需要转方式来配合,靠优良作风作保障。转职能、转方式难,转作风更难。”在此,我觉得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围绕纪检监察干部“不愿干、不会干、不敢干”的问题。一是彻底解决不愿干的问题。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对背离党性的言行态度鲜明,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二是彻底解决不会干的问题。要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拓宽视野向周围做得好的地区学,沉下身子向基层学,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真正成为纪检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解决不敢干的问题。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工作中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查办案件中要讲究方法技巧,既要快速出击,又要严密部署,考虑周全,选择最成熟的时机展开对案件的查办,坚决抵制各种压力和人情关系,不怕困难,不受利诱,一身正气,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
总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工作,是一项繁重艰巨且需协作配合的系统工程,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在其中获得主动,赢得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在形成自我相应配套制度和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明确职能定位、强化职能转变、加强作风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转”。
(作者系景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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