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查处首例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本报西林讯2月26日上午9时许,西林县城区财富广场小区内突然有一阵烟花爆竹炸响。随后,刚进新居的户主黄某飞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当场处罚人民币200元。
原来,自2019年1月30日西林出台《西林县人民政府关于西林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来,县城区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黄某飞于2月26日早上由乡下搬迁进县城财富广场新居,家中老人为图吉利,要求燃放烟花爆竹。黄某飞便买来一件“轰天雷”拿上楼顶燃放。谁知,“轰天雷”刚响完不久,便被公安机关罚款。
黄某飞因违反县人民政府禁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黄某飞当场作出上述处罚。□罗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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