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证件租车 转手抵押借款 骆某被判3年处罚金5000元
本报西林讯 骆某用假身份证及假驾驶证租他人车辆,后将车辆抵押给他人,得钱后外逃,最终落入法网。近日,西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骆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骆某用自己的头像以“周某贵”的身份信息制做了一张假身份证和一张假驾驶证,2015年3月21日,骆某用假身份证和假驾驶证冒充到贵州兴义市某汽车租赁中心租了一辆江铃牌越野车,并用假身份信息制作了一张假的购车发票、一本假的购车登记证和一份假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之后,骆某到西林县八达镇某租车行将租来的车以7.5万元抵押,拿到钱后骆某外逃。
今年1月25日,骆某赔偿被害人卢某3万元,并得到卢某的书面谅解。□熊保明
新闻推荐
本报西林讯近年来,西林县不断强化干部监督工作,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干部沟通,完善各类核查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拓宽监督渠道,筑牢监督理念。该县充分利用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举报方式,畅通...
西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林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